一、半夜去kTV,是去干什么的?不懂的别乱说。ok
具体是什么人?ktv本来是唱歌喝酒饮茶的娱乐场所,但有些里面又藏污纳垢,吸毒嫖娼的现象常见,既然有人吸毒就有人贩毒,既然有人嫖妓就有妓女。当然正常营业服务员,艺人还是主流,正规去消费的也是主流。我猜你这么问是因为你身边人去那了,你担心了。凡事往好了想,对于没什么经历的你就要多了解这些现象,社会就是这个样,你也要成长。
二、去了KTV会感染艾滋病吗
这位同学你好:
就以上情况来看,你是不会感染艾滋病毒的。无血液和性交直接接触,且艾滋病病毒在空气中只能存货几秒钟。但是,未成年还是少去KTV这种消费场所,容易引发事端。
建议以后少去这种场所。
三、暴发户的心理是怎样的
暴发户是社会变动时期的怪胎,姑且不说“文革”时期像王洪文那样“穷得只剩下空头政治”的暴发户,像过眼烟云一样成为历史的匆匆过客,单就社会转型的新旧交替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又有另一个极端的暴发户出现。这就是“百万元刚起步,千万元不算富”的富翁,他们富甲一方,披金戴银,遍体金光,挥金如土,纸醉金迷,其荒淫腐败的程度世无所比,在精神上却“穷”到了极点,被讥讽为“穷得只剩下钱”。
据说有的暴发户为显示自己的富有,放爆竹时把百元钞票裹在上面“听响儿”,有的用各种钞票当壁纸糊墙壁,有的包了六七个二奶,每个给买一套住宅,每周轮流“巡幸”,有的追求“帝皇气派”,保镖成群,美女如云,极尽豪华、糜烂之能事,还有的以吸毒为荣耀,一掷千金,在所不惜。
暴发户心理属于一种病态心理,这种暴发户在暴发前,大多社会地位低下,甚至属于被人瞧不起的那些“琉璃球”、“嘎杂子”、“二进宫”之类。他们因为穷,没有负担,不闯就没有生路,于是就借改革开放的春风,钻政策不完善的空子,疯狂地聚敛财富,逐渐地鼓起了腰包。可是他们要发展,要扩大经营,资金是个缺口,就设法结交、拉拢、贿赂有权势的干部,借此得到优惠政策和贷款,采取空手道的办法发了大财。由于他们过去大多受过穷,吃过苦,而如今钱来得又易如反掌,所以不懂得珍惜和节俭,其挥金如土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这种病态心理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很大。这些暴发户们通过他们经营的商业,潜移默化地渗透到社会上。尤其是在娱乐消费上极力追求的“帝皇气派”,使得一些反人文精神的沉渣泛起,如“新贵族娱乐城”、“大富豪酒吧”、“满汉全席”等,搅得人心浮躁,是非颠倒;还有的名目不断翻新的各种“洗浴中心”、“KTV包房”、“温情陪护”等,鼓吹及时行乐的现世主义的腐朽哲学,宣扬“过把瘾就死”,“一旦拥有,别无所求”等享乐思想,更是污浊了社会风气。武汉汉正街的第一代富豪中,几乎都是在三四年中暴富起来的,有几位个体户暴富后,整天吃喝嫖赌,醉生梦死,很快债务缠身,店面转让,把家业糟光,至今下落不明。这样的暴发户虽说是极少数,但由于活动能量大,还有些“跟屁虫”的呼应,媒体的误导,给社会造成一种错觉和假象,使得一些不安分的人为获得财富铤而走险,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对于这种暴发户的心理调整,首先要进行法制教育。暴发户的暴发过程往往是个与违法相伴的过程,他们通过行贿获得贷款,投机取巧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都属于违法行为。至于“包二奶”、走私、吸毒等更是国法所难容的。他们起初是敢于冒法律之大不韪,来攫取金钱,而在握有金钱之后,就更大胆地亵渎法律。一般地说,政策允许的勤劳致富决不会短时间暴富的。对这类人只有抓住他们的致命弱点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校正他们的不规范的经商行为,尤其是赌塞他们偷税、漏税的漏洞。通过这些强制性的措施,让他们认识到今后要想发展唯一的出路必须是遵纪守法,否则就不能摆脱许多暴发户败落的前车之鉴。
四、去ktv找陪唱被派出所抓走
去ktv找陪唱,一般不会被派出所抓走。正当的陪酒、提供服务是合法的,则不会被拘留。如果存在卖淫行为,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去KTV找陪唱被派出所抓走情节不严重就是拘留。涉嫌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