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发票挂账,如何做会计分录?
如果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___XX单位
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应作发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___XX单位
二、挂账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有关挂账的会计分录做法1
1、如是请人来修的,挂帐,应该是还没支付的,但发票已经过来的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2、如果是从事这个行业的
应该是
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修理费 贷:库存现金(或其他应付款)借:制造费用(在建工程、营业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有关挂账的会计分录做法2
挂帐”一词并不是会计学中的术语,原因在于其的不规范性,是会计人员习惯性的使用。它的含义:
1.确认某会计要素会计科目的意思。比如,“挂应付帐款”,这里就是指确认为应付帐款的意思,也就是,增加了应付帐款。又如,“挂管理费用”,指确认为管理费用,即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从而增加了管理费用。
有关挂账的会计分录做法3
费用挂账主要有以下两种:1、为实际费用已发生、但由于发票未到或发票遗失而挂账。2、为应入未入费用,因企业效益差、无法消化而挂账。
为了调增利润同时调增收入、调减成本,或为了调减利润同时调减收入、调增成本等。
例如:发货后没有及时收到货款的叫挂账。挂在应收账款。
购货后没有马上付款的也叫挂账。挂在应付账款。
暂时不处理的账务,也叫挂账。挂在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
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虚列收入。一些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领导为了表现政绩,就通过虚开发票、虚假工程结算等手段虚增利润,以完成经营考核指标。
利用“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账户隐藏收入。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少交税,或平衡收支,或为下一年度留“口袋”,把收入挂在“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里,不做收入处理,人为调减利润。
利用“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将成本费用挂账。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在完不成经营指标时,将生产成本不进行账务处理,而挂入“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人为调增利润,为上级考核、提拔、任用等捞取政绩。
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利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账户虚列费用,加大成本,人为调减利润。
挂账的.分类
预收账款挂账长期或者大额挂账的现象主要分两类:
1、非主观故意行为。部分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到预收账款、发出货物后未将全部货款结转销售收入,未能及时足额纳税;以上偏差并非企业故意偷逃税款,主要是会计人员对税法的学习和理解不够,或误将预收账款结算方式当作分期收款结算方式进行账务处理,或认为没有收到全部货款及开具发票就可以不记收入而未结转销售收入。会计人员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时间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会计人员过多的从会计制度角度,考虑谨慎性原则,强调所有权的实际性转移,而忽视税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实现就应纳入收入,缴纳税款,混淆“预收账款”、“分期收款”等结算方式,将本应属于收款在前,发货在后的预收账款误按分期收款进行账务处理。
2、存在主观故意行为。纳税人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某一时间贷方余额为较大。该企业经营产品属于非紧俏商品,基本上是买方市场,购货单位先付款后提货的可能性较小,故检查重点放到“预收账款(暂收款)”账户。此账户反映某一时间段贷方发生额比较频繁,故通过抽取调阅发生额较大的凭证详细检查。经查阅其业务日报表和销售部门的发货记录,发现付款单位已将货提走,但发票未开,从而确定为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只是部分余款未结。经过逐项核实,发现该企业将销售货款挂“预收账款”,未转入“商品销售收入”,少报销售额,不缴或者少缴纳税款。
另外,部分纳税人滥用收入确认要件,故意推延纳税时间。如有的企业利用甲方因整体交付和付款计划安排而不及时索票,滥用收入确认要件,以未验收而不满足合同确认的所有权转移,推延纳税时间。如电力行业,甲方付款有一定的付款时间规定。根据行业惯例,要5年后才付款,设备供应商也按照5年确认收入,而电站投入商业化运作一般只需要3年时间。这样会面临涉税风险,应当从实质上把握预收账款确认收入。
应税收入长期挂“预收账款”,在税务机关的检查中是经常遇到的。对此税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审核账簿与查看实物相结合,掌握货物发出的具体情况 。
例如,A公司预付30%价款,款到发货后付50%,安装调试后付16%,开出全额发票后再付4%.实际运作上,税务机关实施检查时,B公司已全部发货,收到了该集团公司的收条,且收到80%的货款。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方预收的定金或部分货款,货物发出时确认销售收入。对于B公司提出自己销售的货物属于大型设备,应当在完成安装后才算是发货这一情况,经过稽查人员外调,当时,B公司发货后已完成安装任务,A公司打了收条证明收到了货物,尽管双方因对产品质量有争议,但并不影响货物所有权在发货时就已发生转移这一事实。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因此,B公司受到了补税、罚款和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
三、财务挂账应该怎样做?
1、反映往来挂帐的会计科目有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交款、专项应付款等。
2、企业常用的资产类科目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当企业销售产品,货物已发出,发票已经开出,虽然款项没有收到但是要做销售,货款就要挂帐于应收帐款科目:
(1)借:应收帐款-购货单位
(2)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贷:主营业务收入
3、而其他应收款主要反映和企业内部职工的往来:如单位采购员出差借用差旅费:
(1)借:其他应收款-采购员
(2)贷:现金
4、应付账款是企业购买货物原材料,货物已入库,对方发票已到,但是本企业没有付款:
(1)99借:原材料
(2)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贷:应付账款-供应单位
而其他应付款也是反映企业通单位内部往来及非产品销售业务形成的债务等,如企业按照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等都在该科目核算。
扩展资料
注意涉税风险
1、预收账款是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贷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的核算应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预收账款比较多的,可以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2、预收账款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核算的,“预收账款”科目的贷方,反映预收的货款和补付的货款;借方反映应收的货款和退回多收的货款。
3、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清的预收款项借方余额反映应收的款项。
挂账分类
非主观故意行为
1、部分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到预收账款、发出货物后未将全部货款结转销售收入,未能及时足额纳税;以上偏差并非企业故意偷逃税款,主要是会计人员对税法的学习和理解不够,或误将预收账款结算方式当作分期收款结算方式进行账务处理,或认为没有收到全部货款及开具发票就可以不记收入而未结转销售收入。
2、会计人员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时间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会计人员过多的从会计制度角度,考虑谨慎性原则,强调所有权的实际性转移,而忽视税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实现就应纳入收入,缴纳税款,混淆“预收账款”、“分期收款”等结算方式,将本应属于收款在前,发货在后的预收账款误按分期收款进行账务处理。
存在主观故意行为
1、纳税人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某一时间贷方余额为较大。该企业经营产品属于非紧俏商品,基本上是买方市场,购货单位先付款后提货的可能性较小,故检查重点放到“预收账款(暂收款)”账户。
2、此账户反映某一时间段贷方发生额比较频繁,故通过抽取调阅发生额较大的凭证详细检查。经查阅其业务日报表和销售部门的发货记录,发现付款单位已将货提走,但发票未开,从而确定为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只是部分余款未结。
3、经过逐项核实,发现该企业将销售货款挂“预收账款”,未转入“商品销售收入”,少报销售额,不缴或者少缴纳税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务挂账
四、餐饮的挂账单会计分录怎么做?
1)购进蔬菜等原材料
借:原材料—蔬菜
原材料—肉类
贷:现金 / 应付账款
2)支付人工工资,计提和发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现金
3)购买辅料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现金
4)购买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设备,如空调
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5)交房租、水电费等
借:营业费用—房租
营业费用—水电费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6)收入
借:现金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7)收入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8)计提折旧
借:营业费用
贷:累计折旧
9)计算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10)月末结转成本、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费用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 (若没有不做)
11)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2)结转利润分配(若亏损,相反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