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催收犯法吗
打电话催收是被允许的,不算违法。不过,电话催收一定要在规定范围内执行。规定如下:电话催收时间为上午八点至下午九点;同一个平台同一天打催收电话的次数不能超过三次;未经允许不能随意骚扰借款人的家人、朋友、同时、工作单位,即爆通讯录。
法律分析
一般的电话催收员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果电话催收员还结合了暴力催收他人、故意制造他人违约行为,则有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打电话催收辱骂行为从而引起肢体冲突是常见的,所以在催收过程中,双方尽量态度平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讲道理,禁止骂人。催收一般都是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当发现对方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形,要尽量避开。若没有办法避开,进行适当的正当防卫,后续交由警方来处理。无正当理由,催收员行使暴力还是客户行使暴力,都是违法的。有不少人还存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观念,从而当别人欠债不还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来取回欠款,甚至有可能触犯非法拘禁罪。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但绝不允许用非法的方式来保护。在催收的过程中,无论是拖车还是收取客户的财产,任何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东西都需要向公司进行报备,等待客户协商处置的方案落实。未经客户同意,不得随意处置财产。私自收取客户现金不入账,可能会引发职务犯罪。变卖客户财产,收取客户现金的行为也是禁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接到催收电话和信息骚扰,算是违法的吗是违
违法的,被骚扰可以起诉,先要固定相关证据,根据证据的效力。起诉流程是制作好民事诉讼状,收集对方骚扰自己的相关证据材料,准备身份证,把这些材料都递交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然后等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立案后等人民法院通知开庭的时间就行了,原被告到时候都要按时出庭。
法律分析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异性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只要能提供相关证据,一般的骚扰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可以对违法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治安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发催收短信违法吗
发催收短信并不违法,但是在催收过程中,某些催收人员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辱骂、恐吓这些行为仍然存在。恐吓、辱骂、贴大字报、泼油漆、非法拘禁,这些行为是万万不可的。在催收过程中随意向第三人透露债务人借款信息或者其他信息,其实这也是违法的。不管是怎样的情况,自己就应当有相应的素质,而且不要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发侮辱或者恐吓的信息给对方的话,对于对方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自己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