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超过一个星期怎么办

定期检验超期了对吗?应该提前一个月申报的,建议与特检院协调,加快检验进度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可以直接处罚吗

使用单位接到《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整改通知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到检验机构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手续,并将检验机构开据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受理通知书》及时交给监察机构,监察机构做好纪录,不进行处罚。

使用单位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手续或未及时将申报手续交给监察机构,监察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的安全相关事宜:

1、锅炉检修前首先锅炉按正常停炉程序停炉,缓慢冷却,打开门孔,此时防止被蒸汽、热水或烟气烫伤。然后,把被检验锅炉上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与其他运行中锅炉的相应管道用盲板隔断,将被检验锅炉的烟道与总烟道或其他运行锅炉相通的烟道隔断,隔断位置要明确指示。

2、压力容器检修前的准备 用盲板彻底切断容器与外部设备的连接管道,特别是切断与可燃或有毒介质设备的通路。容器内部的介质要全部排净,对于可燃、有毒或窒息性介质,还应进行清洗、置换、消毒等技术处理,并经取样分析合格。切断所有与容器有关的电源。

3、检修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注意通风和监护进入设备前,打开锅筒、容器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充分通风进入设备内检修时,应保持通风,且设备外必须有人监护。注意用电安全 狭窄、潮湿的设备内检修时,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V或24V的低压防爆灯。

严禁采用明火照明。不得带压拆装连接部件检验时,如需要卸下或上紧承压部件的紧固件,必须将压力全部泄放以后才能进行,以防发生意外。

4、应按照每种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规范使用。在使用时,必须在整个接触时间内认真充分佩戴。劳动者应充分利用个人防护用品做的自我保护,以减少检修过程中带来的危害。

参考资料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明确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行政执法相关问题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重庆特种设备检测叉车年检超期怎处理

你好,年检超期了怎么处理,两种情况:使用单位,你马上联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就可了,如果不联系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就要对你进行罚款了。

安全监察机构,向使用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逾期未改正的,就按规定罚款。

依据:《特种设备设备安全法》

第八十三条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特种设备定检逾期的处理流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记录)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处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与广大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实施的是全过程监督。在使用环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特种设备报检流程

报检流程

1、设备使用单位或个人,可到本院一楼业务大厅报检或网上报检。

2、填写检验申请

3、受理

受理人员仔细核对申请单位或个人信息和提交资料的正确性,对信息不全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无误后,与申请人商定检验日期并出具受理通知(限业务大厅报检),不予受理的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沟通

申报单位,在约定的检验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员书面告知的检验工作配合事项要求作好现场检验准备,不明事宜及时向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询问。如果因特殊原因要改期,与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进行沟通,重新约定检验日期,但不得超过有效期限。

5、检验

由持有相关性检验资格证的检验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在用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书面告知申请单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整改时限,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

6、报告出具

现场检验人员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审批人员对检验结论签字负责。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一般设备检验,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大型设备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二、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按照检验项目,依据湘价费[2006]170号文件开具收费通知,并应告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三、要求作设备转让鉴定的,携带以下资料到业务大厅报检:

1、设备接受单位的证明;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明;

3、设备技术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娄底分院-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指南

办理特种设备登记的时候 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已过期怎么办

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没有过期的说法。

只有定期检验才有过期的。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使用前或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用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