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个体营业执照年检时间过了,忘记年检了要罚款吗?

不会罚款的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检查叫验照,不是“年审”。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以及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

所以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逾期验照没有任何罚款的规定。

扩展资料

已经没有年检的说法,统称为网上年报。

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

在我国实行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画上句号。国家工商总局对外宣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

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个体工商户验照也将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2013年12月,工商总局已发文暂停了个体户验照。

据悉,下一步将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工商总局对此解释说,传统的“重审批轻监管”将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这将推动政府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更加有利于形成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周石平介绍说,出于社会治理的需要,并非任何场所都可以注册为住所,例如注册登记的住所是违章建筑或危险建筑,就可能造成住所的合法性问题和严重的安全隐患;注册登记的住所是民用住宅的,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可能扰乱邻里生活,造成民事纠纷。“在住所(经营场所)规范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同监管责任。”

工商部门将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二、个体户营业执照漏审怎么办

营业执照漏审了可以向申办营业执照的工商局进行补报。在补报的同时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第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