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逾期贷款的账务处理
逾期贷款应入的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
贷: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 ;
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
第三,归还借款的核算。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
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扩展资料:
具体的核算过程:
短期借款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一)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借款
二、不良贷款利息收入会计处理
贷款展期是指经银行信贷部门批准延长贷款期限的一种方法.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El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的10天前、中长期贷款在到期日的一个月前,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借款展期申请书"一式三联,交给信贷部门审批后,*9联由信贷部门备查,第二、三联送交银行会计部门.经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后,在展期申请书上签注意见送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收到后,不需要办理转账,只在贷款凭证上批注展期日期,其中第二联展期申请书附于借款凭证后面专夹保管.第三联加盖业务公章后交给借款单位,作为同意贷款展期的通知.每笔贷款展期只限一次.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的展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
2、逾期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到期(含展期到期后)未归还的贷款.当贷款逾期,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无力归还贷款时,银行会计部门应于贷款到期日营业终了,通过会计分录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核算时由会计部门填制两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贷款--××借款单位贷款户
办妥上述手续后,将逾期贷款借据另行保管,加强催收.
逾期贷款从逾期之El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发生罚息利率调整情况则分段计息.待借款单位的存款户有资金时,银行应按规定的扣款顺序,一次或分次扣收逾期贷款.扣收时,由银行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转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贷: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应收利息
3、非应计贷款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应转入"非应计贷款"账户单独核算.会计部门根据经审核确认不良贷款的相关单证,填制特种转账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非应计贷款--××借款单位非应计贷款户
贷: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同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或借)贷款--利息调整
收入:应收未收利息
收回非应计贷款本息时,其会计分录为:
付出:应收未收利息
再转入表内(即已计提),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或借)贷款--利息调整
收回非应计贷款时: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贷:非应计贷款--××借款单位非应计贷款户
应收利息(按已计提利息)
利息收入(按其差额即利息调整余额)
三、当一个银行还没有收到支付的贷款90天或是超过九十天时这部分会计如何处理
一般来讲超过还款日的第二天,银行就会打电话提醒你还款,如果都九十天了还没还,那么你的征信系统里面就会有恶意违约记录了。这样的话你下次再贷款就不太好贷了。
四、银行里面,应计转非应计_怯_谱_疲_坪头怯_剖巧兑馑迹
应计指的是: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单独核算。
非应计指的是:非应计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贷款。
拓展资料:
非应计贷款的认定标准:
1、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规定。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逾期90天未收回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单独核算。计提贷款转为非计提贷款时,核销入账利息和应收利息。
2、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满足“贷款本金逾期90天”或“利息逾期90天”之一的贷款为非应计贷款。但是,当贷款合同采用不同的利息结算方式时,这种非应计贷款的确认标准不合理,难以反映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收入。例如,客户a于2003年7月20日向银行申请一年期贷款,本金1000万元,年利率6%。合同约定每月20日结算利息。银行在2003年8月20日、9月20日和10月20日没有收到客户a支付的利息,因此2003年10月21日,银行按照系统规定,将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用于会计。即: 贷款:非应计贷款1000万元;贷款:应计贷款1000万元。同时,冲减应收应收利息150000元(1oooox6%*3/12),借:应收利息150000元(红笔金额);贷款:利息收入15万元(红笔金额)。
3、假设上例中的合同约定到期还本付息。贷款合同期满,客户a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根据系统对非应计贷款的认定标准,贷款本金未逾期9O天,利息未逾期9O天。此时,贷款不是非应计贷款。上述会计处理只能在贷款和利息逾期后90天,即2004年1月21日进行。 即:贷款:未计提贷款1000万元;贷款:应计贷款1000万元。同时,冲减应收利息75万元(1 000x6%x15 / 12),借:应收利息75万元(红笔金额);贷款:利息收入75万元(红笔金额)。
4、由上例分析可知,对于同一笔贷款,合同约定的不同利息结算方式将导致非应计贷款的确认时间不同,从而对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同的影响。不同年份的银行。因此,笔者认为,仅用“贷款本金逾期90天”或“利息逾期9O天”之一来确认未计提贷款,并不能客观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非应计贷款的确认标准不能简单地以天数来衡量,而应采用贷款五级分类法来确认非应计贷款。
5、按照五级分类法确认未计提贷款,不仅可以反映客户实际还款能力的变化,还可以客观反映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贷款损失准备相协调。由于贷款损失准备按季度计提,商业银行在每季度末按五级分类法逐项核对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一方面,确定五级贷款中各级贷款的期末余额,根据各级贷款的期末余额和自行确定的提取比例,计算各类贷款的专项准备金;另一方面,非计提贷款的期末余额根据各类贷款的五级分类确定,便于计提贷款转为非计提贷款。
五、贷款双逾90天是什么意思?
贷款双逾90天是指该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时限向发放贷款的银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超过90天,从而造成贷款形成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现象。
贷款逾期90天,银行会进行贷款催收,逾期超过9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①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②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③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是指征信报告中有逾期超过3个月的记录。这种逾期记属于征信污点,有了征信污点用户是无法申请任何信贷业务的。而这个征信污点,只要用户及时结清所有的欠款,记录在保存5年后还是可以删除的,这时候用户的征信就会恢复正常。
贷款逾期记录处理方法:在每一笔贷款或者每一张信用卡发放之后,各商业银行每个月都要按照央行规定的格式,把借款人的还款记录提交给征信系统,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采集到的所有还款信息都进行了存档,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7月份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就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