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逾期不归者按什么处理

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如果没有太严重的迟误,是学生的话没什么的,辅导员看到完完整整的回来了也不会怎么追究

学生一般指正在学校、学堂或其他学习地方受教育的人,而在研究机构或工作单位(如医院、研究所)学习的人也称学生,根据学习的不同阶段,我们可以把学生分为:幼儿园学生、小学生、中学生、高等院校学生(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等。学生是一种身份的名词,具有学籍的人都统称学生。

在学校接受学习教育的人。

接受他人的教导并帮助传播和实行的人。

古代一种自我谦虚的称呼,多用于晚辈对于长辈请教或学习或尊师等行为。

就是学习他人东西的人。

受教育者并且拥有学籍的人。

拓展解释:“学生”一词还强调了学生的责任:先学而后生。不仅仅是受教育者或是在校学习的人。老子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个生是生、化的意思。作为一个学生,应该先学而后生,不仅首先要充分的学习和领会老师的知识和智慧,还要在老师的知识和智慧的基础上有所升华,有所提高。

大学生请假扣学分吗

一般来说的话,大学生请假是不去扣除学分的,除非是你逃课或者是逃学不来上课,最后的很严重的情况是会去扣学分的。

大学生晚归一次有什么后果?

大学被晚归扣分不会有什么大影响,根据学校宿舍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一般院系里面会统计,然后辅导员或者领导教育一下;有的学校会被通报,写检查,甚至取消奖励,取消入党资格等,但都不会记入档案。

夜不归宿的界定:

1、夜不归宿指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通宵不回宿舍就寝。

2、节假日未登记离校或夜间查寝后,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或进行登记而离开宿舍者,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法律法规: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学生必须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园公共 设施,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讲 究文明礼貌,公共卫生;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 学习和生活环境。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出入校门遵守学校门卫制度,主动接受门卫管理。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大学生夜不归宿处分严重吗

、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界定

(一)晚归的界定

晚归的认定时间为22:30(周一至周日)之后,所有住宿学生必须于22:30前返回学生宿舍,未能按时返回宿舍就寝的行为,视为晚归;

(二)夜不归宿的界定

1、夜不归宿指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通宵不回宿舍就寝

2、节假日未登记离校或夜间查寝后,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或进行登记而离开宿舍者,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二、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信息报送程序

(一)公寓管理员晚间查寝时,发现学生未按时返回宿舍的,向宿舍成员了解情况,并通过电话与学生取得联系,督促学生返回宿舍,若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必须立即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辅导员;

(二)辅导员晚间查寝时,发现学生未按时返回宿舍的,要及时通过电话与学生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督促学生尽快返回宿舍,若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则要组织学生干部,通过各种渠道取得联系,必要时与父母联系;

(三)除因特定的工作任务,并且持有加盖相关责任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公务证明的公务性晚归可以进行销假,其余晚归一律不允许销假;

(四)临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宿舍住宿者,应提前到辅导员处进行审批,填写书面假条并由辅导员和社区主管签字后方可,并在当天查寝前交所属公寓楼值班室进行备案;

(五)学生因事因病两天以上(含两天)不能在宿舍住宿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且征得家长同意,由辅导员、所属社区签字(盖章)认可后,在审批当天提交所属公寓楼值班室进行备案;

(六)学生因病造成的晚归、夜不归宿,在提交书面假条的同时,必须附上校医院或就诊医院的证明,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

(七)请各位辅导员告知学生提前履行相应的请假审批手续,晚归、夜不归宿原则上禁止事后补假、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假、销假的,请于次日下午17:00以前,到辅导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处理规定及程序

(一)晚归3次警告处分;6次严重警告;8次给予记过处分;10次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产生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夜不归宿者,发现1次给予警告处分,累计2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3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4次(含4次)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冒名顶替者,给予冒名顶替者和被顶替者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伪造假条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学生干部在查寝中有瞒报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免职处理。

(四)因晚归不服从管理,起哄闹事,损坏门窗,一切后果自负,除按价赔偿外,将依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严禁学生校外居住,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如限期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及时通知家长。学生擅自在外居住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次数及情节达到以上规定的处分标准时,由社区向学生处报该生违反以上规定的材料,学生处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次数及平时的表现情况将处理意见报学院审批;

(七)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次数达到处分条件的,各社区要充分尊重对于该生的处理意见,共同做好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