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逾期的后果

1、逾期逗留不超过三十天者,一日罚款500

2、一年内作出相同违反行为者,不得以缴款方式促使逾期逗留合规

3、未按以上两点逾期逗留者,视为非法移民,两年内不得提出居留许可,延长逗留许可或外地劳工逗留许可申请

4、再严重者会被驱逐出境,禁令期间不许进入澳门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内地公民往来香港、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须向对外开放口岸或者指定口岸的边防检查站出示出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一)未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二)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冒用他人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的;(三)拒绝交验证件的。具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并可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在澳门逗留超过了规定的七天,会怎么处理?有什么影响?会不让再入境吗

在澳门逗留超过了规定的七天一般会处以每日200澳币的罚款,若长时间逗留,会被驱逐出境且下次限制入境。

根据经第23/2009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5/2003号行政法规第32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逾期逗留不超过30日者,每逾期逗留一日,罚款200澳门元。

倘若於180日内重犯或逾期逗留超过30日者,即被视为非法移民,须被驱逐出境及被禁止於某段期间再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逾期逗留并非刑事罪行,故不会因此而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

扩展资料:

2009年,澳门特区政府曾将逾期逗留的罚款金额由最初每天澳门币20元提高至200元,并且第一次针对180天内再次逾期逗留的人士引入累犯制度。新规定实施后,逾期逗留的总人数随即大幅下降。与2009年相比,2010年有关人数锐减10万,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然而,近年逾期逗留的人数再有上升的趋势,且以逾期逗留不超过30天者为主。梁庆庭指出,2011年至2013年,平均每年增加5000多人。

此外,180天内再次作出逾期逗留行为的人数也有逐年上升的趋势,2013年平均每天超过5人。因此,为了更有效预防逾期逗留,特区政府制定了《修改<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规章>关于逾期逗留的规定》行政法规草案。

参考资料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规章》有关逾期逗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