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息挂账对其它信用卡有影响吗?可能会有两种结果

;     随着信用卡的不断普及,人手好几张信用卡已经司空见惯,而不少卡友使用一张或多张信用卡过度透支后没有能力偿还,听说可以办理停息挂账,这样可以避免被起诉处罚,并且还不会产生新的利息,但是不知道停息挂账后是否会对其它信用卡有影响,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只能说不一定,可能会有影响,可能不会有影响,反正你要做好两个心理准备。

1、可能不会有影响:

      各家银行的信用卡是独立的,虽然征信共享,但是信用卡的使用并不会受影响。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的招行信用卡逾期了被银行风控冻结或者是封卡,但是你的其它银行的信用卡用的好好的,没有逾期,那么发卡行是不会因为你的招行信用卡状态如何而把你本行的信用卡被冻结封卡掉的。

      同样的,停息挂账也是这个道理,一张信用卡停息挂账,但若是其它银行的信用卡状态正常,就不会影响使用的。

2、可能会有影响:

      这个影响一般是在提额方面,或者是贷后管理方面。信用卡办理停息挂账后,是会在征信系统上显示的,而如果你的其它信用卡申请提额,不少银行都会去征信系统进行贷后管理,根据你的征信相关信息来决定是否提额。

      如果银行查到你有信用卡停息挂账,说明你的还款还款能力出现问题,特别是在逾期后停息挂账的,还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那么银行就会认为你是高风险客户,不但不会给你提额,甚至可能还会把你现有额度降低。

      以上即是“停息挂账对其它信用卡有影响吗”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而言之,停息挂账后是会产生各种影响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最好还是不要走到这个地步,建议大家还是要在自己能力之内透支消费。

信用卡可以停息挂账分期还款吗

可以。但是信用卡停息挂账分期还款并不是谁都能随便申请的,首先得确定持卡人欠款金额超出其还款能力,并且持卡人要有还款意愿,在这个两个前提下,才有机会申请停息挂账。持卡人要在最后还款日之前,提前打电话给发卡行客服,告知自己并未是恶意逾期,讲清楚自己透支信用卡未能及时归还的原因,最好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阐述。如果银行认可你的理由的话,就可以要求银行按照《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而签订个性化还款协议。

拓展资料

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信用卡标准英文名为Credit Card。

信用卡消费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Billing Date)时再进行还款。

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

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原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2021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信用卡做了停息挂账后还不能按时还怎么办

信用卡申请停息挂账后如果还是无力偿还,客户可以再联系发卡银行看看能否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

若能申请到延期最好,若协商不下来,客户只能另想办法了。而自己没有钱,其实可以尝试找身边的亲戚好友借钱来筹集资金偿还信用卡欠款。

信用卡停息挂账中间可以申请延后还款吗(挂账停息影响其他银行信用卡)

注意千万不能直接逃避不还,不然银行很可能会将客户起诉到法院,届时法院就有可能强制执行,甚至将客户列入失信人名单当中。

拓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主要职责

1、 负责拟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

3、 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业务技术标准。

4、 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

5、 负责组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

6、 负责汇总和分析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7、 负责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咨询服务。

8、 负责组织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的争议处理。

9、 负责组织对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征信业务知识培训。

10、负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11、负责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12、承办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设背景

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已成为社会共识。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

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

2007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用,2008年,国务院将人民银行职能调整为“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指示,人民银行加快了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初步建成,在经济和社会中开始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