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的管辖权是哪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票据权利纠纷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第七条 因非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由谁管辖
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涉及票据的非票据权利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非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谁来管辖票据合同纠纷
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涉及票据的非票据权利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非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法院如何管辖?
需要指出的是,票据纠纷,是票据权利的纠纷,而如果涉及的不是票据的权利的纠纷将由被告住所地管辖。 票据的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者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票据纠纷管辖权是什么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票据法司法解释全文》第六条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