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驾照过期了该怎么办?
一、过期一年以内,及时更换没有任何影响;二、驾驶证过期超过两年左右,就需要到车辆管理所重新申请,再考一次科目一,考试过后才能更换驾驶证;
三、如果超过三年,则会注销驾驶证,到时候只能重新到驾校考试
四、异地更换驾驶证的话,需要提交自己的当地居民证。五、更换新驾驶证时,必须要处理好全部的违章,否则也不能办理。
更换机动车驾驶证需要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机动车驾驶证的原件复印件3.驾驶证原件4.本人身份证原件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证件照三张。
二、驾照考试过期了怎么办?
驾照考试过期的处理方法如下:1、若学员报名后未参加考试或科一考试未通过则不计算有效期即使过了三年依然可以去驾校学习、考试不算过期。2、若通过了科目一考试确定在三年内无法学完可以在过期之前办理退学。3、三年期限已经过期一般驾校都可以以优惠价格再次报名。4、若对原驾校不满意也可以到其他驾校进行报名只是不能享受价格优惠。5、过期后再报名无需注销档案在有效期内再次报名或换驾校报名需要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后才能再次进行考试。
三、考驾照超过三年过期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考驾照的三年有效期过期的情况下,如果驾考还没考完,那么前面已经通过的科目作废,需要重新考试。当然,如果不想继续考,想要退钱,那么这种情况需要看参加考试的程度,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报名驾校没有参加任何考试:
实际上这种情况并不存在“三年过期”的说法,因为只有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核发学习驾驶证明,这时才会有三年有效期。所以没有参加科目一培训、完成科目一考试后由于驾校原因60天内未能安排学员参加科目二培训的情况,驾校应予以全部退费。
2、通过科目一剩余科目没考完过期:
如果部分科目考试合格后,但是没有在三年有效期内完成剩余科目,这种情况驾校退还部分培训费。要是完全由于学员个人原因导致超过三年期限,驾校可以不予以退费。
3、驾照有效期快过期的预约考试有绿色通道:
如果学习驾驶证明只剩下不足六个月的有效期时,学员可以在预约考试中切换到优先预约,注意,每个科目可以在互联网优先预约1次考试。优先预约时,学员可以选择具有空余优先预约名额的考试场次进行预约。只要预约申请成功且学员不存在其他法规规定的不符合考试预约情形,就可以安排考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四、驾照逾期怎么处理
一、驾照过期的该怎么进行处理
(1)超过换证或体检时限一年以内的,驾驶人如果驾驶机动车上路,属于交通违法,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处以罚款200元至1000元。
(2)超过换证或体检时限满一年未到三年的,驾驶人若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处罚款200元至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之后驾驶人必须到车管所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就可正常办理换证手续。
(3)超过换证或体检时限满三年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也属于无证驾驶,也应按照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处罚。此时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被取消且不可恢复,驾驶人需跟初考驾驶证的学员一样,参加各个科目的考试,重新考取驾驶证。
二、怎么恢复已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
首先要注意,只有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才能恢复已注销的驾驶证;
其次要带上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需提交卫生局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其他机动车驾驶人需提交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相片4张。
最后申请人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并于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两年内考试合格,考试时间30分钟。
五、驾照考试要是到期了还没考完怎么办
已经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需要全部重考。科目一考试通过之后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是3年,需要3年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完成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第三十七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附件2)。属于自学直考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按规定发放学车专用标识(附件3)。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 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第四十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四十一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