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怎么办
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未缴纳罚款的,应当尽快去指定的银行进行缴纳,否则会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接从账户上进行划扣;
2、符合车辆被扣留的,应当尽快去车辆管理所接受处理,超过3个月未处理的,机动车会被依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采取什么措施?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