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费按撤诉处理法院可不出裁定书
1、首先当事人逾期不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2、其次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没交上诉费被自动撤诉怎么办
没交上诉费被自动撤诉,法院是不会通知被上诉人,被上诉人自然就不会收到法院有关文书的。超过一审判决确定的上诉期限的,不能再上诉。提出上诉后,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诉讼费用的,按撤回上诉处理。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上诉费用由起诉方预先交纳,但预先交纳诉讼费用并不一定由原告承担,一般的原则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还可以起诉吗
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还可以起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第二百一十三条还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
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未交诉讼费,法院按撤诉处理,是否有上诉期
没有。原告起诉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诉讼费,期满未缴纳的,视为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裁定按撤诉处理,该裁定并未对案件的实体权利作出裁判,原告的救济手段是可以重新起诉,故该裁定一裁终局,不允许上诉,没有上诉期。
逾期不交案件受理费有什么法律后果
当事人如果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相关法律可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
二、关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后果当事人逾期不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诉讼费逾期未交,法院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请问该案还能重新起诉吗?
可以重新起诉。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