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湛江高利贷私人怎么贷
在自己身边留意或者搜索一下就可以知道,有一些贷款公司或者当铺,可以咨询一下,就知道可以办理贷款会有一些热心的贷款中介来接待你,询问关于个人资质、贷款用途、贷款要求方面的内容。一般来说,这种贷款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很少,身份证、简单的证明就可以成功贷到款,签署贷款合同后就可以等到放款了。很多民间贷款公司都是抵押贷款,无抵押信用贷款利息非常高,另外还隐藏很多骗子公司,风险很大。
拓展资料
一、私人高利贷怎么样
1.高利贷存在历史非常悠久,古时候就有专门从事这种业务的人,历来口碑就非常差,主要因为放贷的大多数都有黑社会背景,催收人员都是一些社会闲杂人等,通过恐吓、打伤、骚扰或其他威胁手段要求你还款。不仅自己会受到暴力对待,有可能父母、亲戚、朋友也会受到骚扰,所以很多新闻就爆出过因为欠高利贷而家破人亡的事。
2.另外高利贷的利息是相当的高,每隔一天数字变动的很快,如果逾期违约金更是难以承受,利滚利下来估计只能卖房卖车才能解决问题。
3.染上高利贷,就算报警也没用,因为警察不管经济纠纷,顶多帮你调解一下,让你去法院起诉。报警的行为也有可能惹怒放贷的人,使出更低劣的手段来骚扰你。
4.所以,大家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与高利贷扯上关系,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需要对贷款机构做详细的了解,签署贷款合同时,逐条逐条都要仔细查看,哪怕是找亲朋好友借款,最好也不要借高利贷。
二、高利贷上门催收犯法吗?上门讨债怎么办?
民间贷款一般来说是正常的民事债权债务关系,本身不涉及违法,高利贷利息一般而言比较高,比银行利率高很多,如果年利率超过36%,那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高利贷上门催收并不犯法,除了有以下的一些情况,那么涉嫌违法。
1、有实际证据,证明高利贷上门侵犯了借款人及其家人的个人隐私、谩骂侮辱、诋毁、威胁恐吓等;
2、上门催收对欠债人殴打、故意伤害等行为;
3、高利贷上门讨债的时候使用非法拘禁、绑架、泼油漆、敲诈勒索等方式。
一旦遇到这些行为,可以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警维护权益,再向有关部门投诉。
二、欠债太多,湛江市有债务顾问公司吗,帮欠债人规划还债方案的公司?
1、除了本地的催欠公司外,还可以尝试下通过第三方催收机构平台帮忙催收,不受地域的限制;
2、催天下通过“信用+科技”创新模式,合法合规、文明高效,真正让信用成为债务人主动还款的动力。
3、这样多一些方法成功的几率会大一些。
三、湛江商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湛江商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4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项目策划,企业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市场分析调查,债权债务清理等。
法定代表人:陈华生
成立时间:2011-10-24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80000006423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幢12层1202号办公室
四、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为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8号。联系电话:(0759)3186277
下辖: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
吴川市人民法院
廉江市人民法院
遂溪县人民法院
雷州市人民法院
徐闻县人民法院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为保证司法公正,采取了八项措施,分别是:1、在全市两级法院统一组织一次正、副院长、纪检组长、业务庭庭长集体接访日活动,受理申诉、接受投诉、征询意见和提供咨询等。2、对老上访户进行一次集中接访,集中解决老上访户的老、大、难及历史遗留问题。3、清理积案。对2001年底以前所立的、无法定理由仍未办结的案件,限定在10月底以前办结。逾期仍未办结的,追究主审法官超审限办理案件的责任。4、加强和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统一确认案件的审结时限,明确案件审理各阶段占用的审限时间,加快办(结)案时效,推进委托评估、拍卖、鉴定、审计工作改革,加强对审限的监督管理。5、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对2001年7月1日以后各审判业务庭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或执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价和检查,重点评查案件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审判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制作及诉讼档案归档等,强化法院的内部监督。6、继续推行廉政情况跟踪调查。案件立案受理的同时,向当事人发放《廉政情况跟踪调查表》,就本案的裁判、审(执)期限以及法官的执法形象等进行全程外部监督。7、组织评选法律文书活动。8、开好党组、支部民主生活会。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院长为李尚富 男,汉族,1951年11月生,广东省廉江市人,学历大专,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1月任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级)、党组成员,2003年4月当选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970年12月后, 在海军工程兵建筑第九团四营当战士;1976年9月后,任海军南海舰队后勤部第三工程处政治处书记;1978年10月后,在南海舰队工程指挥部第三建筑处政治处当干事;1982年7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正连职检察员;1983年6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副营职检察员;1984年5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副科长;1985年10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副团职检察员(其间:1984年7月至1987年12月参加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干部专业学习);1989年5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团职,其间: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参加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1994年3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副师职);1998年11月至今,任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级)、党组成员(其间:2002年11月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赴美国渎职侵权培训班30天,2002年7月至12月参加全国检察官本科续职培训,经考试结业),2003年4月当选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中共湛江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