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贷款用途限制

一、《贷款总则》还对贷款用途作了如下限制:

(1)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股权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借款人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证券、期货等投机活动;

(3)借款人除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资格外,不得利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借款人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资格的,不得利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活动;

(4)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取得非法收入

二、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要准备的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留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

2、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对账单、劳动合同等;

3、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件;

4、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拓展资料;

1、贷款用途定义:借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购买材料或必要设备,或用于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等支出而取得的贷款。贷款最终会与某些生产要素相结合。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前,必须确定贷款的目的,并明确目的不是为了糊弄银行和贷款公司,而是为了让贷款充分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而不是离开贷款闲置的。个人贷款的目的一般是买房、买车、装修房子、学习、旅游、看病等。

2、贷款审计的一个主要环节是对贷款用途进行调查,以确认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和有保障,确保贷款的真实性,掌握借款人交易的真实性、贷款目的、还款意愿等。还款能力,从源头上保证个贷质量,有效防范个贷风险。

3、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借需要利息的钱。

4、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一定的利率借出货币资金并必须偿还的一种信贷活动。广义的贷款是指贷款、贴息、透支等借贷资金。银行通过放贷和货币资金,可以满足社会对补充资金的需求,扩大再生产,促进经济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获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积累。

希望能够给到你帮助。

银行贷款不能股权投资?为什么从信托借去的钱可以?

因为股权投资是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其波动程序更超过二级市场的股票买卖。

银行贷款资金连股票买卖都不得进行,更不用说股权投资了。

信托是面向高净值人群的,普遍认为认为这种高净值人群风险承受能力更高,对资金投向更有判断力。

相对而言,虽然说银行和信托都受到银监会的监管,但是银行的监管比较严格。银行只能通过理财产品形式向客户销售,至于其他的放贷款的标准,只能按照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有关要求进行,利率也是国家确定的(只有极个别的农村商业银行能浮动)。而放贷款的比例,占了多少资本金这都是要受到严格监管限制的。

而信托,由于不属于纯粹意义的贷款,只是说收集资金、放款,所以信托的形式比银行可以灵活许多。

信托贷款与投资具有转化的特点。信托公司在阶段性信托投资时,通过公司股东回购股权的方式向企业融资,将股权融资转换成债权融资,既可以以股东资格指派董事参与经营和决策,还可以在设计产品时让股东承担回购义务以及第三人对该回购义务提供担保,这就扩大了债务偿还的保障渠道。

商业银行发放股权投资贷款是否违规?

商业银行发放股权投资贷款是属于违规的,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股权等投资。

银监局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明确指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股东为了公司的经营需要,可以申请流动性资金贷款或者借款。

这必须在公司成立之后,也必须是用于公司经营,而不是股权投资。所以是不被允许的。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股权等投资的原因:

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之后,银监会在虎年伊始又发布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个贷办法》。

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流贷办法》)。

至此,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已经形成,“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落实,将成为今年银监会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

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流贷办法》明确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为防止超额授信,消除贷款资金挪用隐患,《流贷办法》在防范超额授信风险方面,要求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

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流贷办法》要求,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流贷办法》规定,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要求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是《个贷办法》的突出亮点。

据介绍,《个贷办法》要求贷款人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的低风险个人质押贷款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不进行贷款面谈,但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的真实身份。

同时,除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个贷办法》规定,当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或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时,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此外,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也可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按贷款用途适用相关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以满足农村经济和个体商户的实际发展需要。

贷款被挪用是银行业存在的老问题,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发布,就是以贷款资金向交易对象支付的“受益人原则”为抓手,重点强调贷款资金交易的真实性。

防范和杜绝贷款用途的虚构和欺诈,杜绝不公平竞争和监管套利,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