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逾期债务利息要怎样算
逾期债务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6%的年利率计算。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超出24%,不到36%的年利率部分,属于自然债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逾期利息、逾期违约金的计算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逾期违约金的计算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逾期违约金的计算具体是怎样的呢?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看看下面的内容,希望的你们有帮助,仅供参考哦!
一、民间借贷利息计算原则
1、借款期内利息规定
对于借款期内利息的计算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利率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该约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对此问题的处理应当以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第211条规定为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而《民法通则意见》第124条的“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1991年8月13日下发)第8条“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此等规定因与合同法的内容相冲突,应当适用后法--合同法的规定。
2、逾期后利息规定
对民间借贷逾期后的利息,则有别于借款期内利息计算,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逾期利息,借款逾期后贷款人主张逾期利息的,法院都应当支持,对此《民通意见》第123条有明确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但对于借款人应按何标准支付逾期利息以及计算到何时终止,司法实践中具有不同的做法。
二、 逾期借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标准
一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对于约定的利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
二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出约定,也未对逾期借款利息作出约定,此类合同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定期的无息借款,一类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有权从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从起诉之日起要求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中再次明确规定: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
三、 逾期借款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间
逾期借款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间因法律无明确规定,司法裁判中存有很大争议。现将各种观点简述如下:
第一种观点认为,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其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虽然规定了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借款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行为又是违约行为的继续。既有法定又有约定违约金标准,依约定优于法定之法理,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的利息,同时也可选择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第二种观点认为,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日止。其理由是,司法裁判的主要目的是定纷止争,法院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进行确认后,判明是非曲直,确定一个履行期限,要求借款人必须按此期限履行义务,这是法律的强制力之所在。借款人若不按此期限履行义务,则应承担公法的责任,如民诉法上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第三种观点认为,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的理由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债务人在判决书生效后的10日内具有自行履行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法律不应要求债务人承担利息损失。
第四种观点认为,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贷款人起诉之日止。其理由是:法院只能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认定并予裁决,而不得对未发生的事实进行认定和裁决。从贷款人起诉之日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的期间,是法院审查裁决阶段,此期间根本谈不上借款人违约。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借款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则应承担公法上的责任,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评析:上述四种意见,在司法实践中均有采用,应当说明的是法院所做判决是以贷款人的诉讼请求为基础的,因此,当原告即贷款人仅仅要求逾期利息计算至起诉之日时,法院对于原告放弃起诉之后的利息请求应予支持。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是当原告一并主张起诉之后的利息或者违约金时,法院应当任何处理?笔者认为处理此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判定借贷合同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的法律性质,是属于法定(或约定)孳息?合同违约之债?还是借款损失?我们认为对于法定孳息部分,计算到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是合法合理的,道理很简单,无论起诉与否借款人仍然占有、使用、收益于此借款,该笔借款本金产生的孳息,不能因为诉讼程序的介入就归于借款人,对贷款人而言该部分孳息确实构成其损失。对于高出孳息的部分,其性质应当具有违约金性质,其计算终止点的确定应依据合同法理论解决。若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的终止时间有约定的,只要其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计算违约金就应以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时间为准,对此合同法中第二百零七条有明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而对于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或者滞纳金标准及计算终止点时,如上所述,对于孳息损失部分,应当计算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而对于超出孳息部分的诉讼请求部分既没有双方的约定、也没有证据证明该部分损失的存在,其请求法院不应支持。此结论也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处理规定相吻合,这是因为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与借款逾期还款违约金在性质上具有相当的相通性。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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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逾期还款的利息怎么计算
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即所谓的逾期还款罚息,根据不同情况,法律有不同的规定:1、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逾期还款利息计算期限(1)起算日从借款到期后的次日开始。(2)对于终止日确定,应当计算至借款人清偿完毕之日止。逾期还款利息计算期限,应从借款人逾期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其实际清偿之日止。因为此期间借款人一直占用借款,有义务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一般民间借贷当事人都会约定利息,而这个利息属于借款的利息。在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下,其实也就是对出借人构成了违约,这种情况下支付的逾期利息,其实也就是违约金。具体逾期还款是否要支付利息,答案是肯定的。为避免自己多支付利息,建议借款人最好还是按期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民间借贷逾期还款利息怎么去算
逾期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有两种情形:
1、逾期还款行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逾期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人在合同中既没有约定逾期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又未约定应承担逾期付款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五、个人借贷,未按时还款的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不同贷款平台,贷款类型不同计息规则也不一样,如未按时还款具体计息规则以合同为准,详情请咨询您的贷款公司。
应答时间:2021-05-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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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欠钱不还超期限法院如何去计算利息
1、有约定但逾期的:
(1)借款人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由其约定,但不超过年利率24%的,超过法院不予支持;
(2)借款人不仅约定逾期利率,还约定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的,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人民法院不支持年利率总额超过24%的部分。
2、双方约定不明确或者根本没有约定的:
(1)借款期间的利率既没有约定,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的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约定贷款期限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