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多少天或者一年内
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据《公务员法》予以辞退处理
法律依据
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的通知
(甬梅保党办〔2014〕16号)
第十二条 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据《公务员法》予以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20个工作日的给予解除聘用合同处理。管委会其他企业化管理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请假期间的工资、奖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考勤结果作为个人平时考核、评先评优和奖罚的依据。
第十一条 对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脱岗的,单位负责人要予以批评教育;对于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的,年终考核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对情节特别严重且拒不改正的,年度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二、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多久就可以辞退( )。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就可以辞退,所以答案是AD两项。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拓展资料:建立公务员辞退制度的必要性
辞退是公务员的一种正常的退出机制,建立公务员的辞退制度,是对传统人事体制的重大改革。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的人口把关不严,队伍过于庞大,公务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建立公务员的辞退制度,实行公务员的选优汰劣,解决了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的问题,有利于打破长期存在的公务员的“铁饭碗”制度,对提高公务员的素质,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结构,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战斗力,提高工作效率,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