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写KTV禁止自带酒水的投诉?
事件背景:1.近日和朋友在一个火锅KTV唱歌,在购买包厢时长时,未被告知无法自带酒水(此前也在这家店和同城的店消费过,也都点了外卖奶茶)当这次我们和往常一样点奶茶进来的时候,被经理拦下,说不允许外带酒水,只能选择加钱或者饮料寄存。经理态度差,我们当场表示不服,当晚就向12315投诉。2.在网上12315投诉时,没有和我联系,直接就结案了。并且我认为当地市场监管所引用的法律条文不准确。我的主张:1.KTV未在消费前告知我们禁止自带酒水,只是在大堂吧台的角落有个小牌子。在美团上也没有明显禁止外带酒水告知内容。此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 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 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 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以及《民法典》中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同时认为提示不明显,侵犯了其他权利。
二、ktv不让自带酒水可以举报吗
不合法。法律有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它不合理的条件。KTV房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实际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另外,KTV房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KTV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所以KTV自带酒水是合法的,不应该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ktv不让自带酒水可以举报。ktv不让自带酒水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在KTV遇到禁止自带酒水的情卜简况,可拨打12315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据企业违法情况实施处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型滚裤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备模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三、ktv禁止自带酒水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ktv禁止自带酒水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四、如何看待KTV在谢绝自带酒水后的措施
针对餐饮行业“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今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一锤定音”,表示这些规定都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那么这样的界定对于KTV是否同样适用呢?
和餐馆一样,KTV禁带酒水同样是不合法的。根据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而KTV的这种规定无疑就是一种格式条款,是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限制,属于霸王条款。胡灵飞律师表示,碰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工商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则认为,这项规定是否合理、合法还是可以视情况讨论的。“最高人民法院对餐饮行业的这种规定有了定性,但对KTV并没有相关的定性。相比餐饮,KTV情况更复杂,有些类似于酒吧。‘禁止自带酒水、食品’是否合理、合法还要看商家是否通过明示让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是在大家都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消费应该就不能算是霸王条款,如果要收服务费也要有相关的标准。”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自带酒水、食品”其实还涉及消费者的“安全权”:如果你在KTV里吃自己带去的卤味、羊肉串吃坏了肚子,那又算谁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