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入账但未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对于已入账但未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下月抵扣后再转到进项税。
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1、已认证未申报,2、未认证未申报。
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碰到第二种情况,劝亲打消找客观原因的念头(虽然可能的确存在),税务局不会听你的,会告诉你办不了,会告诉你第一种情况的才可以办,并且每次办理都要上报到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时限一般至少半年以上,所以亲们,如果碰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请仔细点,收到的时候登个记,然后根据日期设个简单的条件公式,每次当你打开的时候你就会晓得你的票那些快到期了,那些已经验过了。
已认证不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认证了就代表你要去抵扣的啊,除非你是进项税额转出,那也是在你抵扣过进项税以后的啊
已认证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月末怎么处理?
现在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1、已认证未申报,2、未认证未申报。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碰到第二种情况,劝亲打消找客观原因的念头(虽然可能的确存在),税务局不会听你的,会告诉你办不了,会告诉你第一种情况的才可以办,并且每次办理都要上报到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时限一般至少半年以上,所以亲们,如果碰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请仔细点,收到的时候登个记,然后根据日期设个简单的条件公式,每次当你打开的时候你就会晓得你的票那些快到期了,那些已经验过了。
本月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要看你以前把进项的发票税额放在什么科目下,
如果你原来是放在应交税费-待抵税金的科目下,那么现在把税金结转出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税金
运输票进项税额未认证抵扣处理
运输发票需要先认证,再抵扣,没有认证的运输发票不能抵扣。
进项税额未入账,抵扣时如何处理?
1、增值税进项税票当月不认证抵扣也应于当月及时入账。2、分录:借:原材料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17贷:应付账款117
认证过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又过期了,账务要怎么处理?
发票认证后要在当月抵扣,当月放弃抵扣,账务处理时就要把进项税额计入材料或者购买的产品成本中。
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逾期未认证账务怎么处理
相应进入存货成本和费用就可以;
如果跨年度的话,那么就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就可以。
希望能帮助到你!
如果超过认证期,进项税不能抵扣了,直接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库存商品、销售费用科目。 分录1处理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分录2 处理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如果那张发票的商品已销售,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会计分录: (1)先转入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然后,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如果没有销售,应该计入库存商品科目。 商品那张的税额是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我们是购货方,逾期的这笔分录直接是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如果这笔库存商品已经销售了,你做的逾期分录是对的。即: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进项税逾期未抵扣怎么办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所以目前进项税的发票没有认证的期限,不存在逾期未抵扣的现像。
专票可以逾期抵扣吗,如何处理?
营改增后,专用发票的抵扣问题是企业财会人员必须要格外注意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认证期限的,一旦逾期就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来进行补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认证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特别提醒:增值税认证期限是从开票日期起180天内;抵扣期限是认证当月必须抵扣,如:2012年11月份认证的专用发票,2012年11月份增值税申报期是2012年12月1日至15日,纳税人在申报时,应将2012年11月份认证的发票填入11月份的纳税申报表中抵扣,并在次月(12月)的15日内申报抵扣。如果超过抵扣期限的,就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来完成抵扣。(具体认证期限见附表)
逾期抵扣的“亡羊补牢”
纳税人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3.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5.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期未抵扣怎么办?
既然是已经过了抵扣期,且未认证,那么按普通发票入账,也就是说按价税合计全部计入到材料的购入成本中去。
另外,这张票属于进项票滞留,这张记账凭证一定要做个记号或说明,免得国税局来查滞留票的时候,一下子就可以找得到的。
如果已经将发票联做了账的话,现在凭未认证的抵扣联做如下分录:
借 :原材料。
贷: 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