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俗理解过桥贷款?举个例子就知道了!
; 过桥贷款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少见的金融名词,大部分人都不太了解其含义,这种贷款方式期限很短、利率相对较高,还需要提供一些房产或者货物来做抵押那么如何通俗理解过桥贷款呢?以一个例子里简单说明一下。
过桥贷款: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本身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金融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资金到位后,B则退出。这笔贷款对于B来说,就是所谓的过桥贷款。
举个例子,小王通过贷款开了一家店铺,由于今年行大运,所以生意兴隆,新的大订单源源不断,所以小王想趁机扩大经营,把手头的自有资金全部购置了新的生产设备投入生产。那么这样一来,之前欠银行的50万贷款就还不上了。只要渡过这段时间,等到过年以后的话,应收款收回就能还上,这几个月无力还款。
重点来了,小王就找到小李公司,希望让小李先帮其把银行贷款还上,渡过这几个月的时间,同时约定小王将为这笔钱付给小李高于银行贷款的利息和一些手续费。
在这个过程中,小李公司会对小王的经营状况,未来利润做分析,如果确认不错,就会将这个50万的款项打给小王,过几个月后小王再把这个款项加利息等费用一并还给小李公司。
以上是过桥贷款的简单举例,简而言之,过桥贷款就是一种简单的短期资金融通,时间一般在几天到几个月不等,最长不会超过半年。
过桥贷款案例有哪些?分享一个经典的!
; 过桥贷款是一种快速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的融资方式,期限短、利息高,但是下款速度很快,如果是急用钱又贷不到款的话,这种方式无异于雪中送炭,所以很多企业也会选择这种融资方法。今年不少企业都面临了融资困难的情况,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过桥贷款的示例,让大家可以很清楚的认识过桥贷款是怎么操作的。
一、过桥贷款简单介绍
先来了解一下过桥贷款的含义,英文为bridge loan,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这种就是利用一笔资金来搭桥。假设A机构获得了一个贷款项目,但是本身没有能力消化,所以就会找B机构,让它发放资金短期应急,等A机构有资金了,B机构再退出,这个过程很短,但是利息非常高,所以使用的频率并不是很多。
二、过桥贷款示例
小王自从离职后,就开始自己创业了,开了一家公司,专门做时下最流行的一些网红美妆、衣服,为了开公司,还在银行贷款了300万元,不过创业期间,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有时候销售不行,收入不是很理想,但是银行贷款到期必须还款,小王资金就有点周转不开了,他就尝试向另外一家银行贷款应急,但是银行贷款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个短短的十天半个月时间内,上一个银行贷款马上就要还了,所以小王就去找一个关系好的朋友,要求借300万过桥,10天就还款,朋友一看利息这么高,立即就心动了,所以就借给了小王300万,小王立即把之前的银行贷款还了,等到第二家银行贷款成功下款后,小王就把500还给了朋友,这样,一笔过桥贷款就成立了。
以上是过桥贷款原理的简单介绍,实际生活并不会如此简单,一般是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等政策银行找商业银行申请过桥贷款,期限越短、利息越高。
过桥资金与过桥贷款有什么不同?国外有什么过桥贷款的成功案例?
很多刚接触企业融资的人会接触到一些专有的名词,基中包括过桥资与过桥贷款,那么过桥资金与过桥贷款有什么不同呢?国外又有什么经典的过桥贷款的成功案例呢?中国私募网过桥资金专家为你解答过桥资金与过桥贷款有什么不同和分析国外经典的过桥贷款的成功案例。
过桥资金:
过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期限以六个月为限,是一种与长期资金相对接的资金.提供过桥资金的目的是通过桥资金的融通,达到与长期资金对接的条件,然后以长期资金替代过桥资金。过桥只是一种暂时状态。
过桥贷款:
过桥贷款(bridge loan)又称搭桥贷款。从一般意义上讲,过桥贷款是一种短期贷款(short-term loan),其是一种过渡性的贷款。过桥贷款是使购买时机直接资本化的一种有效工具,回收速度快是过桥贷款的最大优点。过桥贷款的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一年,利率相对较高,以一些抵押品诸如房地产或存货来作抵押。因此,过桥贷款也称为“过桥融资”(bridge financing)、“过渡期融资”(interim financing)、“缺口融资”(gap financing)或“回转贷款”(swing loan)。
过桥贷款在国外通常是指中介机构在安排较为复杂的中长期贷款前,为满足其服务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要而提供的短期融资。对我国企业资本运作而言,过桥贷款是专指由投资银行或者其它财务顾问推荐并提供担保,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满足并购方实施并购前的短期融资需求。
国外经典案例:
过桥贷款作为国外企业并购的外源融资方式之一,是由投资银行向并购企业提供的以自有资本支持的、高利率的短期融资,以促使并购交易顺利完成,条件是以后并购企业采用发行垃圾债券的方式来取代这种过渡性的贷款融资。
以英国比萨公司(Beazer)收购美国库帕公司(Koppers)为例,雷曼投资银行在其中担当整个并购交易的策划者和组织者。比萨公司与雷曼、奈特威斯特两家投行联合组建了名为BNS的控股公司,它们分别持有49%、46.1%和4.9%的股权。BNS公司是比萨公司使用表外工具的载体,比萨公司借助这一表外工具,在其合并资产负债表上隐去了13.07亿美元的债务。当比萨公司日后持有BNS公司50%及以上股权后,该项债务才会反映在比萨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
BNS公司的资本总额为15.66亿美元,其中债务资本为13.07亿美元,股权资本为2.59亿美元(包括普通股0.5亿美元和优先股2.09亿美元)。BNS公司收购库帕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是多样的,其中13.07亿美元的债务资本由雷曼公司和花旗银行提供,雷曼公司提供了5亿美元的过桥贷款(该过渡性贷款通过在美国发行3亿美元的垃圾债券得到了再融资),花旗银行提供了8.07亿美元的银团贷款(其中4.87亿美元为其他银行的辛迪加贷款,其利率为基础利率加上1.5个百分点)。BNS公司0.5亿美元的普通股资本由比萨公司与雷曼、奈特威斯特两家投行提供,其持股比例分别为49%、46.1%和4.9%。BNS公司2.09亿美元的优先股资本由比萨公司提供,该资金得到了奈特威斯特投行2亿美元的信贷支持。
银行过桥资金涉及刑事
属于非法放贷行为
银行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 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在“贷款人在银行贷款到期后无法还清”的前提下产生的,在经济下行时期,一些闲钱很多的人(或公司、团体)发现了这个情况,便设想了这种“我替你还款,贷出来之后立即还给我”这种“桥梁式过渡业务”。 也就是说,提供“过桥资金”业务,是银行之外的有钱人制造出来的。
根据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非法放贷行为。 因此,发放过桥资金是否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主要看:一是,是否有放贷资质;二是,是否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三是,年利率是否超过36%。
拓展资料:
过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一般期限是六个月以内,通常情况是企业在长期资金到账之前,会有一段时间的资金空窗期,这段时间若没有相应资金的衔接,势必会造成企业资金链断掉从而无法运营甚至破产等情况发生,为了避免企业出现上述问题,企业往往会先向政府、银行、关联企业、个人借贷短期资金,利用这笔短期资金进行暂时融通,待长期资金到账之后,将这笔短期资金归还,而这种短期资金,被大家形象的称之为过桥资金。 因此,过桥资金并不是独立于民间借贷之外,非法发放过桥资金的行为,依然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过桥资金,其主要功能是与长期资金衔接,为了避免企业受损,故借款人往往需求比较急迫,出借人为了从中获取更高的收益,利息势必要比普通民间借贷要高很多,往往实际年利率在20%-24%之间,甚至会高于24%乃至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