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催死了人要负责吗

催收造成被催收人死亡的,是否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正常的催收行为不应该催死债务人。催收行为与死亡结果是否属于正常催收、催收人是否有责任、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都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具体分析。暴力催债是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因为暴力催收行为致使被催收人死亡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对行为人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借高利贷被10余人上门催债,催债人竟被反杀,这是怎么回事?

云南大理农家乐老板杨玉辉借高利贷,本来一开始的时候也就欠了三万多,各种利息、手续费什么的最后利滚利就变成了七万多,实际上利息已经付了一万多了,但是高利贷就是高利贷,没有高的利息怎么叫做高利贷呢?

经营买卖想一下赚很多也不容易,夫妻两个人银行也有贷款都是要还的,刚借完钱,高利贷的人就总去,本来说好十天给钱,四天以后就开始要钱,各种理由要钱,高利贷的还去他的农家乐,吃的喝的都是免费的,说杀鸡就杀鸡,说吃肉就吃肉,钱赚的也不多,高利贷这边的钱就还不上了。

高利贷总去农家乐的生意也不好,本金就一直也还不上,最后一次去讨债一共去了十二个人,这些人手里还拿着刀具、棒子,带着这些工具去的,杨玉辉当时也挺害怕吧,最主要的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呢。

最后让杨玉辉动手的原因我觉得是他的妻子跟孩子,当时他的妻子在厨房,高利贷的进去了把他妻子跟孩子推到了,孩子吓得嗷嗷哭,作为一个父亲,他的本能就是保护家人,无论什么人对我的妻子孩子下手绝对不行,拿起刀开始跟他们拼了,最后杀死了一个人,伤了几个人。

就这样反抗了,之前高利贷的人也去过,拿着电棍,推他,揪他头发,他都没反抗过,我觉得这次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吧,这件事告诉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要借高利贷,遇到事情忍忍就过去了,可是这种事一旦遇上了在想脱身太难了。

多人上门催货款被砍伤,还手打伤了对方,这算自卫吗?派出所说我寻畔滋事,有律师朋友吗请问我该怎么办?

补充一下,请注意是我的人先被砍成重伤!头部被砍了几道很深的裂口!此人靠恶欺负我软弱,想赖掉货款(已经把我手机加入黑名单了,根本联系不上)。另外当天也已经报案,派出所刑侦已经开始调查。我只想知道现在道理还在我这边吗?

我帮人操作网贷。他没有还。上门催收的被欠款人打死了。我有哪些责任。

自然与你有关系,不过上门催收打死人你怎么会知道,这说明还是跟你有关系,你们属于共犯。不过打死人的二货是杀人罪,死刑。你们是高利贷犯罪集团。快点自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