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需要多长时间办理
大约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就可以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同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30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证书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
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
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
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另外,要想撤销正常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只能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消除受托人的权利外观,别无他法。若没有从受托人处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第三人就有理由认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书承载的事项办理相关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公证如何流程和时间
一、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三个基本环节组成。此外,还包括公证原则、公证管辖、公证期限、公证费用、终止公证、拒绝公证、公证特殊程序、公证档案、公证复议和投诉等。(1)申请和受理1。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处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代理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必须提交具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三)需要公证的文件;(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和法人的公证申请,同意处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由公证处受理:(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经营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应当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档案。公证处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和起草法律文书。(二)审查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前,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和核实。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保证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至于公证处是否需要预约,我们知道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预约。如果当事人去公证处不提前预约,需要排号。一般每天公证的人比较多,可能会浪费更多的时间;如果提前预约,省时合理。二.所需证件有: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具有代理资格(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的证明;③合同、遗嘱、毕业证等需要公证的文件;④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银行贷款逾期,公证处寄什么
银行贷款逾期,公证处寄送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及催款通知书。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告送达只有在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或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才能适用,本案中大城某公司住所地明确,并非下落不明,某资产管理公司应直接向其送达主张权利的文书或以信件、数据电文的方式主张权利,因此,其公告催收并不能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其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案件诉讼时效相应作出修改。
超过遗嘱公证时效的,请问公证处有权受理吗?
巫妖王之怒..?!
1.公证处有权办理遗嘱公证吗
有权办理,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的事务。依据是公证法12条第3项
2.公证处有权利规定我方答复时间吗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但是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没有明文规定有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限定8月20日之前答复更多的是出于方便公证处工作的角度去要求的
3.如果我方不予答复,公证处有权办理继承公证吗
不去答复的话就会按照无异议处理,那就是会正常办理公证并出具公证书。但是不等于放弃异议的权利,因为你仍可在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依据是公证程序规则61条第2款
4.公证处是否涉嫌程序违法和欺诈
这点倒是没有,唯一的一点点瑕疵就是规定时间答复,但是这点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一般会按照有利于工作的方式去处理。而公证处一般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所以才会要求你8月20号答复。除了这点以外公证处的办理程序都是合法有据的
如果你有相反证据的话就应该及时提交,或者按照第3点要求复查并更正。关于公证事宜,你可以具体查阅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上面有具体规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