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些 关于KTV顾客来消费的规定 比如:谢绝自带酒水 损坏照价赔偿等 条例规定 勿带危险品等等 急求

1, 最终消费金额是按照包房价格和小姐的小费决定的

2, 按照不同人数,包房消费价格在1280---6800元/间。

3, 小姐的小费是300元/名。模特的小费是800元/名。

4, 包房的消费是可以领取发票的。小费的消费是不发行发票的。

5, 对妈妈桑和小姐的服务有特别需求的时候,另外计算费用。

6, 特殊服务的费用与本店无挂钩。

7, 本店有专用停车场,可代客泊车;停车时将车钥匙交给泊车员保管。

8, 当您离开时,要向代客泊车员交付20元以上的小费。

9, 卫生间是公用的,卫生间内配有专门的服务生,使用后给与10元以上的小费。

10,提供预约服务,电话:********。

KTV可以带吃的吗

大部分的ktv都不让自带的。如果KTV有明确规定不准外带食物则合法,但是如果KTV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准外带食物,那么这种行为不合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KTV全称是Karaoke TV。Karaok是个日英文的杂名,Kara是日文“空”的意思。KTV,从狭义的理解为:提供卡拉OK影音设备与视唱空间的场所。广义理解为卡拉OK并提供酒水服务的主营业为夜间的娱乐场。KTV也可以说是一个小型的唱吧,可以跳舞、唱歌还能喝酒,对于小型聚会是第一选择。

KTV起源于日本,从早期在酒馆里的3人“走唱乐队”发展到“卡拉OK”,卡拉就是日语“空”的意思,而“OK”就是英语“Orchestra”(交响乐队)的前两字发音,日本人造字把这两个字结合起来成为“卡拉OK”就是无人乐队的意思,后来传到台湾,把卡拉OK装在房间里然后取名为KTV,“K”为卡拉OK的第一字,“TV”为MTV(音乐电视)的后两字组合成KTV。

KTV不允许自带酒水,到底违法吗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自带酒水到KTV,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消费者对自带的酒水与KTV的酒水在经过比较后所作出的选择。而且,消费者到KTV消费,主要的选择的是KTV的娱乐服务。消费者完全有自主权选择服务的种类。经营者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理从何来呢?由此可见,KTV的这种作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此条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在此次调研活动中,我们对几家LTV房的酒水价格进行调查。一瓶普通的统一鲜橙多市场价格是3元左右,KTV则是6~8元左右;一瓶红酒市场价格是68元,而KTV里竟高达120元。由此可见,KTV房的酒水价格比市场出50%甚至一倍以上,这明显暴露出KTV房经营者牟取暴利的实质,这更是对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的一种侵犯。

(3) 《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关于禁止搭销的规定中明确指出: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它不合理的条件。虽然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几乎是KTV房一向的惯例。可是,试问有谁愿意被收取开瓶费呢?KTV房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实际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另外,KTV房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KTV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是为《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所禁止的。

(4) 在此次调研活动所采访的几家KTV中,有的有明示禁止自带酒水,有的则没有。KTV设置‘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标志,可以视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因为KTV与消费者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消费者在KTV里消费时与KTV之间是一种合同行为,KTV营业是发出邀约邀请,消费者去消费是邀约。此时,如果KTV明示禁止自带酒水,即修改了邀约为新邀约,消费者有选择是否消费的权利。但如果KTV没有明示,等到顾客时加收开瓶费,按照《合同法》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的权利,该条款无效的规定,KTV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总结,通过结合法律法规来分析这一现象,消费者更显得处于受保护的层面上。市场经济追求公平和诚实信用,为了能使社会资源等到合理得流动,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就需要商品的自由流通。而KTV经营者做出的“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实质在是保护劣势的竞争力,不利于KTV整体效益的提高。其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对企业的一种认可,只有消费者通过比较鉴别后做出的选择,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商品服务质量。所以,我们认为,KTV作出“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是违法的,我们要把立足点放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上。

ktv能不能自带酒水?

可以。

KTV的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既为消费者提供包厢(含唱歌设施等)也提供酒水、饮料等产品。从法律上讲消费者可以只接受提供包厢(含唱歌设施等)服务,是否在KTV的购物酒水、饮料等产品消费者享有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法律规定: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以上内容参考:红网-文化协会是什么部门?凭什么规定KTV不能自带酒水?

法律咨询

【1】KTV应该提供当时修建背景墙的设计的批准单位以及批准文件以及设计图纸。

【2】如果设计已经考虑到消费者的安全措施,就不会发生此类事件。

【3】消费者喝酒可能多,脚步没有站稳,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因素。

【4】消费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侵害了消费者的生命权,健康权为理由,状告KTV侵权。

【5】首先和解,和解不成,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6】要求KTV给予人身损害赔偿。拿好证据:医院的病历,缴费单据,公安部门的处理意见书。

对损坏的KTV物品一律不包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