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违规逾期未处理有什么后果

最近,我的一个朋友慌慌张张地告诉我,他上次忘记处理 交通违章 了我想知道他的驾照是否会被吊销。对于这个问题,我特意查了一下,现在分享给大家:

逾期不处理交通违章会被吊销驾驶证吗?主要内容如下:

1.现场订单超过15天未付款的,从第15天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付款;(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次未处理的命令,交警会检查扣证,情节严重的会扣车;

3.现场指令未办理的,驾驶证不能变更、换发或者转让;

4.如果章没有处理,任何事故,汽车损坏等。不会由车辆保险公司结算;

5.违规不处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度、季度、全面检查。

6.对驾照没有影响。详情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处以罚款金额3%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违法行为人未在15日内到指定地点处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稽查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并结合违法行为处罚:

(一)对违反者处以罚款,逾期每逾期一天增加5元;

(二)违法行为应当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每逾期一日增加5日的暂扣期限;

(三)违法行为应处以罚款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按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合并处罚。

违法行为人3个月内未到指定地点处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予以公告。

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内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的,经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实,撤销原注销决定,恢复机动车驾驶资格。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提醒大家,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要及时处理,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二、违章停车被开了罚单逾期没交罚款怎么处理啊

根据规定,被处罚的车辆或驾驶证,应在15日内到指定的地点交纳罚款,逾期不交的,除补交罚款外,还按罚款总额每日交纳3%的滞纳金,直至交纳为止,同时车辆年检时必须交纳罚款和滞纳金后才能通过。

违章停车是法律名词,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3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三、车子逾期被扣了怎么办,可以不去处理吗

不可以不去处理。去车管所缴纳罚款能领回车子。

违章没时间交罚款,罚款产生的滞纳金,滞纳金需要在开单后15天之内交款,过15天没有缴纳的,每天会加收罚款额3%的滞纳金,但是滞纳金最多不超过罚款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扩展资料:

交通违章一般都是以开具罚单的形式作为惩罚措施,有现场单和非现场单的区别。

现场处罚一般是指执勤交警对查处的交通违章行为当场做出处罚的处理过程。在处理违章的时候交警就会告诉当事人交通违章处理时间,以及处理地点。

非现场处罚一般指的是监控设备抓拍到的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这类违章行为的处罚交警会通过快递的方式,给车主送达《交通违章处罚单》,上面也会标明违章地点、违章原因、违章行为和交通违章处理时间。

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理时间:

在交警的开单之日起的15天内要上车管所办理或者交警大队处理掉,逾期未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因而滞纳金是按照罚款数额确定的,每天加3%,但是最终不会超过罚款数额,即最多只罚一倍的滞纳金。

非现场的违章处理时间:

非现场单也就是电子摄像头拍摄的违章,非现场单也称为电子眼违章,电子眼违章相对于非现场单而言就宽松了很多,一般来讲,没有确定的时间,不过在车辆年审之前切记一定要把违章处理掉,根据规定,车辆存在违章信息是不能参加车辆年审。

如何确认自己是否有违章,可通过到交通管理局的网站服务或者是交警大队查询,网络的盛行也带来了很多可以查询违章行为的客户端或者是手机端,总之,有现场开具罚单的,需要在15日内解决,非现场违章的,须在年审时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罚款滞纳金

四、车辆违章,处理了扣分但是没交罚款,过期了怎么办?

车辆违章扣分处理了但没交罚款还过期了只能按照规定缴纳对应的滞纳金。

按照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设定了滞纳金上限,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现在,交管部门进行人性化管理吧,在实际操作中是不再收取滞纳金了。

记录驾驶证违章的,在一年的记分周期未到时,应该把违章处理完毕。

否则,会把未处理的违章,转入下个记分周期里,这样很可能会被记满12分,驾驶证会被注销。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公安部拟增加“上限条款”避免“天价罚单”。

公安部最近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为“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

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

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

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这就是说, “天价滞纳金”、 “滞纳金滚雪球”现象将从此终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罚款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