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过桥有风险么?一般都是怎么样操作的?
银行过桥风险主要有:
1、信息的不对称银行违背承诺,不再续贷,说明没有从银行得到真实的信息,信息的不对称是银行过桥业务的关键风险。
2、对银行业务人员的盲目信任。这种信任最容易被银行利用很多公司出现问题,都是出来对银行的盲目信任上。
3、政策性。如果国家流动性紧缩,那么银行资金面就会趋紧,放贷门槛提高,银行就会被迫对一部分贷款到期的客户不再续贷,但为了确保客户还款,银行往往会以口头,或其他形式作出续贷承诺,待客户还款后会以种理由拒绝续贷。
4、银行断贷。银行过桥业务最大风险就是银行不再提供贷款。本来说的好好地,只要还上钱,银行还给继续贷,结果银行变卦了。这也是电视剧中,蔡成功的话。然而,在现实场景中,这样的事简直是太多了。本来在没还款之前,银行恨不能对天发誓,只要一还上,一定能再贷。然而,企业千辛万苦还上了,银行立马变脸,不给了。这下好了,企业傻了,如何还给居间人呢?不是跟银行说好了做彼此的天使吗?
5、承受高额利息。一般来讲,银行过桥业务的利息都是按日计算,因为过桥资金使用不会超过10天,毕竟过桥业务是属于“临时周转”业务。如果一旦过桥失败,企业在短时间内无法还钱,那么必须要承受高额的利息了。我们假设日息千分之1.5来计算,月息就是18%。如果三个月企业还换不上这笔钱,那么这样的利息也会把企业压死。然而麻烦的不仅仅是这一个事。
银行过桥贷款业务流程有:
1、借款企业申请贷款,贷款银行向借款企业出具有条件的贷款承诺书;
2、调查银行批复贷款的真实性;
3、贷款银行业务部到贷款企业进行资信调查,了解企业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原因,并书写调查报告;
4、银行上报该笔业务的预计操作流程;
5、银行审批该笔业务,审批通过后返回审批表到业务中心;
6、承办业务营销中心与借款企业签署委托公证;
7、借款人提供资金证明用途、资金过度的空白支票;
8、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9、相关企业及人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银行发放贷款。
二、银行贷款过桥是什么意思?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在金融界中,很多人都听过“桥贷款”这个词。然而,事实上,桥梁本身是资本的短期资本,而期间在几天到几个月。这是一项短期资金和长期基金对接方式,类似于金融机构(短期资本投资长期项目)。例如,小白贷款打开了一家小商店,但今年的业务不错,新的大订单来源不断。所以小鼠希望扩大运营并购买剩余的自有资金。但是原来银行的100万贷款将不会起来。如果你等到新的一年,你可以付回来,你这个月怎么办?所以小鼠,我发现萧志公司,我希望小约将首先帮助银行贷款,并在这几个月上花费,同时同时同时同意孝感将这笔钱支付给小黑人和高于银行贷款。和一些费用。
小黑色完成了对小波的调查后,我觉得操作很好,我将为小波投入100万。小波拿了这笔钱支付银行并支付利息,可以继续做出正常的贷款。这是一个桥梁贷款。但实际上,在经济活动中,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许多情况,桥资金用于桥梁资金:业主迫切使用金钱,并利用财产抵押于银行贷款100万。当到期时间时,校长尚未退回,因此贷款公司贷款支付银行的到期贷款。等到银行完成恢复,那么从银行100万将返回贷款公司。
金融机构A(通常在中国通常是一大批政策,贷款项目非常大)获得贷款项目后,没有钱贷款。因此,我向其他金融机构发出B(通常是商业银行),以帮助您支付资金,等待您自己的资金,您将退出,为您提供相应的兴趣或处理费用作为赔偿。而这种情况更像是拆卸,但本质也是一个桥梁基金。当然,桥梁贷款有很多情况。例如,您的房屋价值100万,而且在银行抵押贷款中是70万,但现在价格上涨,上涨至150万,而B银行贷款能力为80%,120万(1500万* 80%)。此时,您需要提前支付超过700,000人支付超过700,000人,以便准备,跨越B银行贷款的120万。许多人暂时不能花700,000,因此他们将通过桥梁贷款完成这一系列操作。
正如俗话所说,仍然存在,这并不困难。银行法规必须每年一次偿还一次,以便留下新的,这么多人毫不犹豫地拿走更多的银行贷款。当然,银行不是傻瓜。如果银行看到您遇到困难,他会立即建立贷款。他不会接管那里,这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送雨伞,雨闭伞”。但是,如果银行被迫“关闭伞”,那么公司只能破产,银行增加债务不良,而且它们也是自我损失。因此,当公司通过桥资金时,银行将不支付给您,原因是:恐惧!我悔改,不再更新。在这种方式,银行向企业和贷款公司转移糟糕的债务风险。如今,许多地方政府也开始关注这一点,有些人将建立一个类似的紧急营业额基金。当管辖范围内有困难时,您可以申请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通过这种方式,您可以减少银行不良债务,以帮助企业营业额,维护当地的金融稳定。
三、银行过桥业务违法吗?如何判断?
银行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
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在“贷款人在银行贷款到期后无法还清”的前提下产生的,在经济下行时期,一些闲钱很多的人(或公司、团体)发现了这个情况,便设想了这种“我替你还款,贷出来之后立即还给我”这种“桥梁式过渡业务”。
也就是说,提供“过桥资金”业务,是银行之外的有钱人制造出来的。
过桥业务违法吗?
泛泛而言,货币也是一种商品,从事这种业务是不违法的。
但前提是,你不能有任何违反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利率限额(超36%不受法律保护),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涉及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甚至在遇到意外“桥断了”(本以为银行贷款归还后很快能在此贷出,但,银行收贷后“断贷”,不再放款了),你是否涉及“暴力催收”。
从过桥业务的实际操作来看,本质也就是相当于“你借点钱给我用些天,等我过几天来钱了就还你”,这种普通的民间借贷。只不过有区别的是,借贷的钱用途是很特别而已。
如何判断过桥业务是否违法?
目前来说,很难“事先判断”。因为 “不受法律保护” “违法”
我们说,“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并不是指“你参与了借贷给钱的人就违法了”——这有本质的区别。
“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在于“一旦产生纠纷去打官司,法院可以不受理”或者说“对超过36%的部分不认可”。并不是说:“所有收过利率超过36%的放款人一定回去坐牢”。
——否则,要真是“触及了就会犯法”,那意味着“你找朋友借了10万元,突然一年爆赚100万,给他20万回报”朋友接收了你的20万一定得坐牢,这不很扯么?
所以,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当下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有如下意思表达“民间借贷利率超过36%,放款人当处3个月以上监禁”, 也就是说,过桥业务实质是一种民间借贷,只要双方没有实际违法的行为发生,那么是很难判定是谁、触犯了什么法律的。
过桥业务其实质也是借贷的法律关系,法律锦囊认为过桥业务是否违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参考:
① 利率 。过桥业务的贷款利率若是超过了年华36%,其行为就是违法的,民法典已经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行为。若是利率超过年华36%,超过的部分无效,并需返还给借款人。
②放贷主体。过桥业务的放贷主体, 其一 , 是有放贷资质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小贷公司,这属于经过家批准的放贷主体,具有放贷资质, 一般问题不大。 其二 , 民间借贷,自然人放贷,也就是民间常说的“职业放贷人” 。若是此中类型,其法律风险就会比较大。参照非法放贷刑事若干问题意见, 职业放贷行为,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而一旦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首先,民事方面 ,其其放贷行为会被认定无效。 其次,行政方面 ,构成非法经营行为,或面临行政机关的处罚与取缔。 最后,刑事方面 ,若再后高利率的行为,和一定的放款量等情形(具体可参照非法放贷刑事若干意见),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③因此,过桥业务是否违法可以从上述几点进行判断。若是涉及过桥业务,你可以着重看下对方的利率和放贷资质两方面。别一不小心被套路,被骗之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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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自己本身没有过桥业务一说,如果银行短期需要自己会做同业拆借。
一般认为的银行过桥是指在银行贷款快到期的客户,资金比较紧张,还的起利息还不了本金,银行不想出现不良,客户不想出现逾期。
贷款到期前客户再申请下一笔贷款,从外部借来的资金用于偿还上一笔贷款的本金,再用下一笔贷款来还外部拆借的过桥资金。
这个业务其实就是借新还旧,拆东墙补西墙的业务。过桥的资方要重点关注,借款人有没有拿到下一笔贷款的批复、诉讼、查封,还有就是要控制好借款人的证件手续,保证下一笔贷款顺利指定还给过桥资方。
在经纪下行周期的大环境下,这类业务时有发生,风险也比较大。
对于这种情况,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成立了不少转贷基金。
在各类正式出台的文件里面,几乎见不到“过桥”这个提法,不过这个词汇的发明可谓是很贴切,很形象。下面我将从一位行业管理者的视角来分析银行“过桥”业务,与大家一起探讨其合规性。
首先,还是给出答案,然后再作具体分析。这类业务是“违法”的,约束这类行为的法就是商业银行法。
过桥,这个词汇的形象之处就在于它是搭载在两笔业务之间,期限很短,起到一个短期限、短距离连接作用的业务。就像架在山谷中间的小桥一样,没有它的存在,前后两笔业务就无法连接在一起,形成天堑障碍。
比如:某客户的一笔贷款到期无法归还,但迫于各种原因,银行又无法为其办理展期、续贷、借新还旧等业务,转而采取借用第三方身份办理一笔等额短期贷款,或者以表外业务的方式提供短期融资。待客户用这笔短期融资将前期债务还清之后,再为其重新办理一笔新业务归还“过桥”垫资,以实现业务的延续(更多时候是风险的掩盖或者缓释)。前后两笔业务之间的业务就叫“过桥”业务。
银行能为客户办理“过桥”融资,背后一定有其动机,有些是出于正当目的,当然也有一些是出于无奈的原因。但大多数时候,“过桥”的做法都有延缓风险或者套利的因素在里面。
就拿常规的“过桥”贷款来说,如果常规的展期或者无还本续贷这类业务都不能续作了,那么这样的客户基本也就没有继续提供支持的必要了。但是为了不让实质风险浮出水面,“过桥”业务就应运而生了,钱还是那么多钱,客户还是那个客户,无非就是用新业务将旧业务的期限拉长了而已。
一笔贷款是划分为“正常类”还是“不良类”,不仅仅是监管指标和报表是否好看那样简单。其背后的拨备资本计提、坏账损失准备、大额风险暴露等等一系列的负面反应都会接踵而至,银行有一句话叫做“一切都是不良惹的祸”。
银行的“过桥”业务不单指信贷业务,理财、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表外业务一样存在。比如理财产品因底层资产出现风险,以滚动发售新产品对接、用表内贷款临时过渡、用表内贷款承接承兑垫款等,都可以看作是“过桥”。
只要是银行办理“过桥”业务,其背景一定是不真实的。譬如,没有哪个银行会将“过桥”贷款的用途直接约定为“过桥”,其他业务也是一样。为了形式上的合规,一定会与客户虚构一个看似合理的交易背景,以规避合规风险。
客户的贷款或者融资业务的用途可以是经营周转、消费或者固定资产投资,但不可能直接描述为“过桥”来掩盖风险,这样的话,岂不成了和尚头上的虱子?比如,商业银行法就规定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既然要指定用途,哪怕硬编,也要编一个像样的。
既然是过桥,其期限一定会很短,这是它的最大特征。比如,一笔大额贷款用了几天就还了。
除此之外,“过桥”前后一定会有一笔金额大致匹配的业务,在“过桥”业务发生之后,旧业务结清,新业务随之落地。
最重要的一点,新业务的融资款与合同约定用途肯定不符。新业务的融资款只会经过几番周折后用于归还“过桥”垫款。
综合以上情况加以总结:银行办理“过桥”业务,要么“过桥”业务本身会“违法”,要么过桥之后的新业务会“违法”。无论掩饰得多完美,总会有“露馅”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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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桥贷款是一笔期限相对短的贷款,连接两笔期限相对长的贷款,就像是一座过渡的桥一样,所以被称为过桥贷款。 过桥贷款主要用于资金临时周转,起到过渡性的作用。
过桥贷款处于灰色地带,在银行内部却非常常见,并且被银行的高层默许。之前有媒体报道过关于银行过桥业务的风险事件,涉案金额动辄达到数亿元,最近这几年过桥业务逐渐被公众关注。
过桥产品最大的风险是,过桥后不再续贷(收贷)。合同到期后,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没有按时还款出现逾期,惯性逾期或者故意拖息,征信上有明显增加大额负债,公司经营者的业务呈直线下滑,这类客户群体很难再续签。
一般在这个时候,银行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借款人还款或者欺借款人在市场上自己物色第三方公司过桥,然后再放款。对于征信瑕疵或者高负债的客户,还进去之后就直接收贷了,客户经理给的回复或者是:分行不批或者是借款人人资信减级等。
选择银行融资方案,尽量选择期限长,先息后本最好3-5年不过桥。资金使用率高的同时又安全稳健。
个人做资金过桥是属于民间借贷的行为之一,个人资金过桥是否违法,主要看利息支付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过桥贷款是一种合法的贷款方式,贷款期限短利率高,可以满足一些企业短期内的融资需求,但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过桥业务属于非法经营范畴,经常性向不特定人群借贷资金,已利息为主要收入来源类似职业放贷人
好多企业,都因为过桥,搞破产,国家政策好,但是到下面执行,真难。
过桥业务2年内超过10个人,非朋友之间的的过桥只要收了利息超过36%就涉嫌犯罪。
四、过桥贷款怎么操作
过桥贷款的办理流程:借款人递交贷款申请。贷款机构审批贷款申请。审批通过,签订合同。贷款机构委托另一家机构先行发放贷款。贷款机构发放贷款,另一家机构收回贷款。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
拓展资料:
过桥贷款(bridge loan)又称搭桥贷款,是指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本身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金融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资金到位后,B则退出。
这笔贷款对于B来说,就是所谓的过桥贷款。在我们国家,扮演金融机构A角色的主要是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扮演金融机构B角色的主要是商业银行。
2021年6月,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存量尽快压降、结清,不得直接或变相发放住房按揭贷款。
过桥贷款的关键要素是要有合格的购买人(a qualified buyer)和署名合同。
一般来说,对新房发放抵押贷款的贷款人将提供过渡期融资,作为出售财产结算时应付的个人票据。
可是,如果对你拥有并要出售的财产没有购买人,大多数贷款人将会对该财产设置留置权(lien),从而使过桥贷款成为一种第二抵押(second mortgage)。
需要注意的是,过桥贷款的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关注贷款的利息成本、距离前端费用(up-front fees)以及出售房产所花费时间比预期长所带来的后果。
虽然过桥贷款属于短期融资,但是其利率较高,距离前端费用也较高(比期限仅为几周或几个月的贷款利率通常要高)。事实上,对于能获得预付款的贷款人来说,任何一笔担保贷款都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如果个人持有股票、债券或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最好还是以它们作为抵押品来申请过桥贷款。
2021年6月,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存量尽快压降、结清,不得直接或变相发放住房按揭贷款。
五、银行贷款过桥什么意思?
银行贷款过桥,是指很多企业从银行贷款到期之后,没法正常偿还,所以只好到外面垫资人或机构找一些资金,把原来的贷款归还进去,然后等贷款机构重新审批,把钱贷出来再用于偿还外面垫资机构的钱,从而起到延长贷款还款期限的目的。
你好,过桥贷款都有共性的背景,那就是企业暂时还不起银行这笔到期的贷款。
我们要知道,企业与银行的贷款都是有期限的,到期还不上的时候,过桥贷款就会产生了。
一、到底什么是过桥贷款?用案例给你做个解释
A企业,在2019年6月1日,向建设银行借贷了1000万,期限就是1年。到了2020年5月31日,这笔贷款到期,可是A企业经营的应收款,由于客户拖欠,没有足够的资金归还银行,A企业还怎么办呢?一般会出现3种可能性:
1、建设银行直接强行收贷,A企业面临破产的命运,最终银行也是多了一笔不良贷款,可以说,这种结局就是双输的。如果A企业只是应收款问题,还有希望,一般银行不会这么做的。
2、建设银行再发一笔新的贷款给A企业,用来还清这笔旧的贷款,这种也叫借新还旧。不过如果这么做的话,按照人行规定,就会被列为关注类。对银行来说会影响到可贷款的资金量,对于A企业来说,其他银行看到这个企业被列为关注类会引起连锁反应。可见,这种情况在必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去使用的。
3、使用过桥贷款。因为A企业的经营能力还是正常的,无非只是应收款出现问题而已,只要过半年还上这笔贷款是很轻松的。那么A企业就要找另外一家更牛逼的公司B,向B借款1000万先归还银行,然后银行继续放贷1000万给A企业,然后A企业把这笔款项使用天数的利息还给B企业,这就是过桥资金。
可见,使用过桥贷款,对于银行来说,还是属于正常放贷,A企业避免了倒闭或风险分类的下调,对于B企业同样是赚到了一笔利息,可以说达到了三赢的局面。
二、使用过桥贷款的方式,也是存在风险的
如果银行突然反悔了,收回贷款后,不再续贷给A企业,这样的话,估计后续A企业与B企业就会有一连串的纠纷产生。
或者A企业本身也会存在经营风险的,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对外包装形象良好而已,后面银行继续续贷给A企业后,A企业知道还款无望,直接携款逃跑,最终银行和B企业都要面临巨大的损失。
当然,B企业也有可能是属于高利贷,甚至就是套路贷,而A企业陷入这种困境中,本来好好的企业,可能就会直接被冷死了。
总之,过桥贷款的确是企业在银行还款到期时一种很好的方式,不过这里面会涉及到三角关系,如果其中一方出现问题,均会导致各种连锁反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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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这个涉及到以前....
所谓过桥,就是中介融资贷款。
简单说,A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在B银行的一笔较大金额贷款暂时无法偿还,因贷款逾期会导致A企业在人行征信出现问题,此后企业信誉下降,利息增加也会引发财务成本上涨,所以需解决贷款问题。
以前,银行可以用借新还旧方式,但银行贷款管理正规化之后,企业借新贷款还旧贷款方式会显著影响新贷款审批,毕竟企业拿资金还贷款能说明资金充裕。
谁能借一大笔钱给A企业呢?
最初是地方政府出面,与B银行约定用财政款项、地方信用社、其他企业筹集资金方式来帮A企业还款。
后期,金融管理逐步正规化,这些方式就不能再使用,一些中介机构如担保公司、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应运而生。
这些第三方公司会寻求B银行出具承诺,约定自己贷款给A企业,资金必须专项归还B银行。之后若干时间内,B银行须再次贷款规定金额给A企业,所涉及资金也必须专项归还给自己。
这个过程就叫过桥。第三方机构赚的则是中间这个时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