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己强行报废了,但车没了,证件也不见了,我该怎么办?

如果车辆确定达到法定报废标准的,应当被强制报废,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强制报废的情形:

一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标准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

车辆未报废但车已不存在了怎么办

需要提供灭失证明。

具体为以下几种情况:

1、因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毁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出具因灭失证明。

2、因失火造成车辆损毁的,由事故发生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4、因偷盗造成车辆灭失的,报案后未追回,由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车辆报废年限到了,车和手续都没了怎么报废注销?

需要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前后两块车牌、前往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进行注销申请。注销车牌一般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车辆属于报废车辆或临近报废期,第二车辆所有权可以发生变更。车子如果已经卖出去的话,那么车牌是不能够单独进行注销的,车辆号牌注销后是找不回来的了,只能重新更换新的车辆号牌。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机动车牌照注销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2、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3、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号牌、行驶证应同时办理补发手续。对其他原因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由车辆管理所公告作废。

希望能够帮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