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役期间请假外出未按时归队怎样处罚
军人外出请假但未按时归队属于私自离队的行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分:(十一)擅离部队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时间过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二、军官逾假不归3个月,是什么处罚?开除军籍上军事法庭吗?
军官逾假不归3个月,是要予以“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的。依据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网页链接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第一百三十二条 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3日以内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累计4日以上7日以内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累计8日以上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其中义务兵累计15日以上的,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