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空头支票过多次被人民银行列入黑名单,会有什么具体惩罚
1、罚款:按照支票金额的5%不低于1000块,这个是一定要的;
2、银行会停止其签发支票;
再具体的就要看当地的银行内部是怎样监控的了,因各地的银行内部监控制度会稍稍有所不同
空头支票怎么处理?
问题一:收到空头支票怎么办? 对于签发空头支票的,我国法律有行政制裁、民事赔偿,严重的还有刑事制裁。银行应予以退票,并处予相应罚款;你还可以要求出票人支付票面金额的2%作为赔偿金。虽然支票是空头支票,但是你们之间存在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那张支票可以作为证据。
问题二:空头支票怎么处理 银行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按票面的5%但金额不低于唬000元
甲公司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按票面的2%
银行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15000乘于5%
甲公司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15000乘于2%
问题三:收到空头支票如何处理? 你可先向你老板要求向账户充值金额,如不执行,可根据银行规定,申请其进行罚款处理,到期不缴罚款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操作深圳湘军追债公司可帮你。
问题四:收到一张空头支票,该怎么办? 1通知对方银行 会对这账户处罚 2 找付款方讨钱换支票3报警4起诉。 看欠了多少钱 做选择。
问题五:不小心开了一张空头支票,有补救的办法没? 接到银行电话通知2小时内把钱存进银行,如果不然,银行就以空头支票处理了。不过你是第一次开,即使2小时内赶不到银行存钱,也要尽最快的时间把钱存进去,再从帐上把钱直接转给客户,这样就算己经以空头支票处理了,银行也会考虑对你是否罚款。我有一次龚样的经历,10点接到银行通知2小时内必须存钱进去,因为较远来不及了,下午2点就把钱存进去再转给客户,以空头支票处理但没有罚款
问题六:空头支票,单位账务怎样处理? 开出去的吧,原来分录是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退票时,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账款
问题七:银行空头支票怎么处理 银行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按票面的5%但金额不低于1000元
甲公司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按票面的2%
银行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15000乘于5%
甲公司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15000乘于2%
问题八:开了空头支票怎么办啊 人民银行收到《报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1p签发空头支票事实清楚p证据确凿的,应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由主管行长授权支付结算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并连同拟处罚决定一并通知举报行。
2p签发空头支票事实不清p证据不足的,应提出纠正意见,将材料退回举报行。
我想你或许可以跟收票的人或单位联系下,然后说明白,尽量不要让他们举报吧,个人直接去银行说明的话或许会好点
问题九:急急急!银行发生3次空头支票怎么办? 是不是你开出的支票呀?以为钱已到帐(但其实川到)自己糊里湖涂地开出了空头支票
发生了三次,银行会将你的帐户放入银行黑名单中,会停止对你出售支票,银行会寄出罚款通知,按照开出的金额的百分之几我忘记了,但是不会低于一千吧,然后到交罚款的地方去交了,然后还要到银行补习,拿个什么证书之类的吧,银行才会把你的帐户从银行除名,重新给你支票(罚款通知肯定得要开出空头支票那天起一个月才会寄来)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这种情况,但是不管怎么样,发生这种情况很不好处理
问题十:出现空头支票,银行是怎样处理的 开空头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有权利对出票人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对于屡次发生的,银行应取消其签发支票权。持票人有权要求其赔偿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支票被黑名单怎么办
那你的账户已经被银行限制最低保留金额了,必须到达账户限额的标准,才能支付。
解决办法,保持账户有足够的支付资金,不再开具空头支票,保持良好记录,才能消除或剔除黑名单。
因开空头支票被列入黑名单,如何办理
你去你的开户银行,跟他们谈谈,不用去人民银行,黑名单就是你开户银行自己的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处罚制度
目前,在支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单位和个人签发空头支票的现象,不仅损害了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影响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而且影响结算资金汇路畅通以及经济、金融秩序。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通知》明确了以下规定:
一是规定对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通知》明确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罚依据和标准为《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的规定;《通知》明确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二是建立了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的“黑名单”制度。为了加大对空头支票监管的力度,人民银行分支行建立签发空头支票“黑名单”制度,并将有关违规信息定期向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银行进行通报。
三是明确监督管理的职责。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空头支票处罚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本辖区内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组织实施;出票人开户银行负责报告签发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代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等;罚款代收机构负责罚款的收缴。
四是强化了违规责任。《通知》根据事权划分,规定了罚款代收机构、出票人开户银行和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三方的违规责任。罚款代收机构对空头支票罚款收入占压、挪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出票人开户银行不报、漏报或迟报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由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于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银行有权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通知》从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健康发展的视角,明确了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行政处罚制度,其发布实施有利于保证经济交易双方的契约得以认真履行,维护市场经济有序运行,促进非现金支付体系安全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