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车子做抵押,到期了不还钱可以强行把车子开走吗?

1、抵押不是变卖,抵押也不转移占有和所有权

2、因此,不能讲车子强行开走,那就是抢夺或盗窃。

3、抵押到期,不还钱,可以协商经车辆折抵为借款处理车辆,变更过户手续。

4、借款人用妻子的车作抵押,如果妻子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就是有效的,否则抵押无效。

扩展资料:

在选择贷款机构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或者银行,在此基础上才能有安全保障。

在办理的过程中还需注意:

借款人与出资人之间要签署合同(抵押给个人)

借款人和出资人在办理机动车抵押贷款时,要去车管部门办理车辆的抵押手续,其中一项是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加署出资人的姓名,这就保护了双方的权益,使得这辆车不能随便买卖。据了解,在办理完手续后,出资人、借款人还要分别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买卖合同书。

选择办理方式

汽车抵押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只押证件不押车,一是既押证件又押车。前者只需要将汽车的相关证件做抵押,而不是汽车本身被抵押,对借款人的日常出行没有影响;而后者押了相关证件后,还要将汽车抵押入库,风险相对更低,所以费用更少。

适合短期周转

汽车与房屋不同,损耗大贬值快,贷款机构通常不接受汽车办理中长期抵押贷款。一般来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主流贷款期限3-6个月。汽车抵押贷款较适合短期内资金上的周转。

最好提前还款

汽车抵押贷款,不管是只押证件不押车,还是既押证件又押车,相对其他贷款业务来说,费用都非常高。所以一旦资金回笼,最好是提前还款。据了解,汽车抵押贷款提前还款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各贷款机构的规定不同,具体还要看贷款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抵押

汽车贷款到期后怎么办理流程

一、首先,借贷人在贷款还清后,还需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有关贷款合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贷款结清证明》。

二、其次,等到借贷人办理完《贷款结清证明》后,便持该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前往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撤销汽车抵押登记手续。具体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相关证件,带上述材料和与贷款机构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前往车管局即可办理解除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三、最后,工作人员办理有关解除手续,这样借贷人就能拿回自己的机动车的有关证件了。汽车贷款还完后怎样办手续一般汽车贷款还完后需要办理解除抵押手续,等到汽车真正的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的时候,个人才能拥有对汽车的所有权。借款人还清汽车贷款后,还须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取回汽车产权证,这样车辆才真正属于本人。

拓展资料

一、1、贷款买车是指通过向银行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从而购车的一种方式。汽车消费贷款是银行对在其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购车者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的一种新的贷款方式。

2、 款买车就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实际上就是借金融机构的钱来买车,但是金融机构要求买车人必须付一定比例的首付并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须要满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买车的要求才可以。

3、现今多数4S店都与银行有合作协议,由4S店或第三方公司作为担保,帮助消费者向银行贷款,不同的4S店选择的银行不同。

二、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申请人及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3、贷款还款卡;

4、机动车登记证原件。

汽车抵押贷款了没钱还怎么处理?

用汽车做抵押贷的款无力偿还,如车辆价格可以抵扣贷款价格,则贷款公司将车开走就可以,如果车辆价格不足以偿还借款,则仍需补足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

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

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

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私人抵押车到期没还钱怎么处理

车辆通过借款抵押,作为抵押权人,可以合法行使抵押权。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该车辆的拍卖价款进行优先受偿,法院在执行阶段会找到车辆且进行拍卖,最终实现债权。但是不能直接将车开走,如果强制将该车辆开走,在法律程序上是无法确定抵押权是否合法有效的,可能还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和其他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抵押法》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抵押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押车押行驶证借钱逾期后被转卖要怎样才能赎回来

若是未到期转卖,按合同办事。到期逾期被转卖,找上家协调赎车。

抵押物被处理了,是超期没有履行合同条款,既然想赎回,一般只能与卖方协商,车辆的买卖一般要与原车主配合,完成过户等一系列手续,如果抵押时这些手续已经与提供资金方办妥,则只能通过卖车方联系并协商最终了解买方信息。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