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辞职,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公司拖着不办离职手续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老板不让离职怎么处理?

离职的正确方式:

1/7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离职前一定要先根据公司离职流程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可通过邮件或办公OA流程发起。尽量不要直接跟老板口头辞职,这样可以给老板留出缓冲时间和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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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辞职处理逾期(老板拒绝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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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面谈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单位直属上级或人事部门肯定会找你面谈,了解辞职的原因。如果公司觉得你是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人才,会极力挽留你。如果公司觉得你的重要性一般,面谈只是走个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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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离职表格并签字存档

如果员工离职意愿强烈,接下来就需要根据公司的规章流程填写离职申请书,工作交接表,物品归还记录表等相关表格并找相关部门领导签字,最后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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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工作交接

劳动法规定员工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员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后,接下来就要跟部门领导沟通一下工作交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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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归还

公司提供的办公电脑,电话,文件夹,以及从公司借用的其它物品一律跟公司相关部门做好交接。离职时只带走自己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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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核算

公司物品归还完毕后,接下来就是跟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应发工资及发放工资的时间。如有物品丢失,从公司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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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离职证明

所有流程办理完毕后,找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离职证明。很多公司在员工入职前都需要员工提供离职证明的。因此离职证明一定要保管好。

三、老板不同意员工离职怎么办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3、如果已经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书,我不知道你在辞书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