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断交公积金吗?断缴公积金后会怎样?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断交公积金吗?断缴公积金后会怎样?

公积金贷款之后不可以停止交公积金,因为会产生不良影响,比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提前终止你已经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一般断缴一两个月没有影响,但是长期断交的话肯定是有影响的

【1】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2】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

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1、用于住房

住房公积金主要就是用来解决住房问题的,所以如果大家需要买房子或者是租房子的时候都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当大家在外面租房子居住时,就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缴纳房租,但是提取金额不得高于账户余额也不得高于租房实际所需。而在买房的时候,公积金的作用就显得更大了,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首付、办理贷款或者父母提取出来为子女购房,并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起商业贷款是要低一些的,所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也是大多数劳动者购房的选择的方式。

2、用于看病

有些人本来就已经购买了房子,所以目前不用买房也不用租房,那么自己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该怎么使用呢?当劳动者发生最大疾病需要钱看病就医时,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治病。

3、用于生活费

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还可用于生活费,但是,不是谁都可以去把自己自己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提取出来当作生活费的,否则不就相当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条件限制了吗。如果大家想要把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提取出来用做生活费,那么就必须满足属于贫困人口这样的条件,比如能够提供低保证、属于建卡立档贫困户等,才可以申请提取。

公积金贷款下来后可以不交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之后不可以停止交公积金,因为会产生不良影响,比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提前终止你已经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一般断缴一两个月没有影响,但是长期断交的话肯定是有影响的。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公积金贷款办下来后能停交公积金吗?

可以停交,但是这个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一般由不得你决定。如果你是挂靠缴纳的那你可以停。停缴公积金不影响已发贷款。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停交公积金吗?停交有什么影响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贷款人的公积金不仅需要连续缴存半年或者1年以上,甚至要是公积金是在缴的状态,一旦停缴就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若是在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停交公积金吗?

可以停交,但是停交的时间不能超过要求时间,否则会导致公积金贷款被提供终止合同,要求贷款人一次性偿还公积金贷款或者是转成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后贷款人停交24个月以上并且拒绝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其归还剩余全部贷款。

贷款期间借款人须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规则,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除法律法规要求外,如贷款期间连续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权利与义务相应的原则,借款人应及时结清贷款;在借款人结清贷款前,其所欠贷款的利率暂调整为同期央行公布商业贷款基准利率。

若是公积金贷款之后辞职了,没有工作单位可以选择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缴纳的费用都是自己承担,这样至少可以保证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不被终止。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断交吗

可以断交的。如果公积金贷款下来以后,公积金中心不再查询用户的公积金账户状况,那么断交了也不会影响已经放款的资金。而有的地区,要求公积金放款后,公积金断交必须及时补上,否则就会将公积金贷款转为商贷,这时候即使公积金贷款已经放款了,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一、公积金补缴的流程为:

1、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2、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3、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公积金补缴所需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以下简称《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下简称《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等情况通过补缴的方式完成。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