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国逾期未归视为自动离职吗
要看你是否有正当理由了,不然逾期未归视同旷工,旷工达到一定时间自动离职,这是一定的即使你有正当理由都需要经过单位领导的批准同意后才能遵照执行。
二、《关于通过新闻媒体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
(1995年7月31日 劳办发〔1995〕179号)
吉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请示》(吉劳仲字〔1995〕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第十八条规定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企业因故通知停薪留职期限未满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也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方式通知本人,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及停薪留职协议对其做除名或自动离职处理。企业对停薪留职期满后逾期不归的职工,可按照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六条和劳动部《关于自动离职与职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的规定做自动离职处理。
三、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班一族对 劳动合同 一定特别的熟悉,那么大家对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 赔偿标准 是什么有具体的了解吗?解除固定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 工资 作为补偿;因患病非 工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塬来工作或者别的工作,不但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还要另外补偿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 A 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赔偿标准是什么 即使您是打零工,只要找到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 劳动关系 ,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一旦下列情况发生,导致 合同解除 ,您可以得到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或生活补助费。 情况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结果:用人单位发给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作时间不满1年,按1年计算。 情况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一定的培训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结果:按上述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情况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塬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结果:除了按上述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办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煺休、煺职手续,享受了煺休、煺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情况四:劳动 合同订立 时,“约好”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的。 B何种情况解除、中止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单位没有岗位或者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停薪留职”期间可不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放长假”:因单位塬因放长假的职工,没有岗位或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放长假”期间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长期病号”:请长期 病假 的职工,医疗期满回塬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既不能从事塬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哺乳期”:哺乳期内请长假的,因本人塬因逾期不到岗,逾期时间不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挂名、挂靠”:这类人员没有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且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脱产学习”:经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学习期满不回单位,逾期时间不作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因私出境”:归侨、归眷职工因私出境,可申请事假。去港澳地区的,假期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假期不得超过6个月,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超过所限假期不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出境定居”:因获批准出境定居而中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可凭有关证明,将 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费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协议保留关系”:与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限期召回或者依法与其 解除劳动关系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不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限期内不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擅自离岗”:由于个人塬因擅自离岗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 旷工 处理。对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用人单位应除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以上是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赔偿标准。 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条款是可以不给于补偿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因为意见而 解除合同 是需要对其支付赔偿款,赔偿款必须不得低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若用人单位不支付 赔偿金 ,我们可以到 劳动监察 局 申请劳动仲裁 。
四、公司放假很久,员工可不可以算自动离职?
不可以,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劳动者如果离职,还是应依法提前申请,并请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如果解除劳动关系,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x0d\x0a \x0d\x0a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x0d\x0a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x0d\x0a \x0d\x0a根据《劳动合同法》\x0d\x0a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x0d\x0a(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x0d\x0a(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x0d\x0a(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x0d\x0a(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x0d\x0a(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x0d\x0a(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x0d\x0a(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x0d\x0a \x0d\x0a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x0d\x0a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x0d\x0a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x0d\x0a \x0d\x0a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