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逾期贷款的会计分录

逾期贷款应入的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

贷: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 ;

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

第三,归还借款的核算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

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扩展资料:

具体的核算过程:

短期借款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一)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借款

二、货款逾期利息如何入账

逾期利息实际就是借款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只要利息支付符合规定,税前就可以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三、延期付款的利息会计处理具体是怎样的呢

1、延期付款的利息,付款方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延期付款的利息,收款方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付款利息等问题增值税处理的批复》(国税函〔1999〕第598号)第一条规定,如果发生合同未到期而提前支付货款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付款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不一致的,若实际付款大于发票金额的,则应补开发票;否则,应按销售折让的发票开具办法处理。

因此,收取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征税。在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可以与货物销售金额合并开具,也可以单独开具。

四、支付欠货款索要的利息会计如何处理?

一次性支付欠货款利息时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按季度支付利息,每月计提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