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

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 视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用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过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用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过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法院冻结的钱怎么解封

法院冻结的钱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解封:1、只要冻结的原因消失或解决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法院核查后,属实的,就会解除冻结账户;2、冻结账户也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解除。

一、法院冻结的钱怎么解封

1、法院冻结的钱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解封:

(1)只要冻结的原因消失或解决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法院核查后,属实的,就会解除冻结账户;

(2)冻结账户也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解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二条

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

(四)冻结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形。

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二、法院冻结财产的程序有哪些

法院冻结财产的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冻结;

3、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2020法考备考考点【行政法】特别程序

一、特别程序(★)

除一般程序要求外,行政机关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还须遵循特别程序要求。

(一)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如法律规定对此类措施的其他程序作出规定,应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治安管理询问不超过8小时,可能行政拘留的不能超过24小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二)查封、扣押

1.实施主体和对象

(1)主体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排除其他任何主体。

(2)对象

限于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

2.形式要求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3.期限

(1)一般期限:不得超过30日。

(2)情况复杂: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延长不得超过30日。

(3)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4.保管及处置

(1)保管

行政机关保管或委托第三人保管,保管、检测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处置

处置包括:①没收。②销毁。③解除:没有违法行为;查封、扣押内容与违法无关;处理决定已经作出;期限届满。

(三)冻结

1.实施主体和对象

【关联法条】《行政强制法》第29条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

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1)主体

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排除其他任何主体。

(2)对象

冻结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不得重复冻结。

2.通知书与决定书

【关联法条】《行政强制法》第30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的程序,并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

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冻结通知书后,应当立即予以冻结,不得拖延,不得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第31条 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冻结的账号和数额;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决定后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3.期限

冻结后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延长不得超过30日,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4.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

(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2)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

(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

(4)冻结期限已经届满。

(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形。

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处理决定的,金融机构可以解除冻结吗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3条第3款的规定: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为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1.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3.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4.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5.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

6.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7.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8.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9.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