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息挂帐有什么影响

没有影响,持卡者在办理停息挂账后,在个人征信报告里就会显示出相应的记录。停息挂账后虽然可能还没有逾期,但是你在银行眼中也是属于失信客户,办理信用卡、银行贷款等业务会被拒。停息挂账后也要协议中的约定按时还款,否则逾期也是会影响征信,被银行催收的。

总的来说,停息挂账和逾期一样都会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的。而且办理了停息挂账的用户,在此之后想要申请信用卡提额被拒的可能性更大。办理者征信报告上出现停息挂账对其影响还是比较大的,逾期的话也会产生一系列不好的后果

停息挂账只要用户自己拨打银行客服热线,直接申请停息挂账即可。但是,停息挂账必须是信用卡逾期的状态才可以申请,在未逾期之前是不可以申请的。如果信用卡还未逾期,用户可以最低还款避开逾期,那么最好是选择最低还款,因为这样不会影响个人信用。即使申请停息挂账成功,信用卡也已经产生了逾期记录,逾期记录会导致个人征信不良,后续将无法办理其他信贷业务。

停息挂账指的是持卡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归还信用卡欠款或贷款,与银行协商之后,由银行暂停按期计息,并将欠款留后处理。通俗地说,停息挂账就是钱先欠着,但是账不会消除,以后接着还。

扩展资料

一、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在办理停息挂账业务时,需要主动联系银行客服,主动说明情况,询问是否能办理停息挂账业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持卡人确有特殊情况,银行是允许停息挂账的。

停息挂账有两个条件必须满足,一个条件是欠款超出持卡人的还款能力,另一个条件是持卡人有还款意愿。所以说,持卡人想要办理停息挂账业务,需要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

二、停息挂账的好处和危害

一、停息挂账的好处和危害

停息挂账好处

第一,罚息可以减免,不必承担已经产生的高额罚息。

第二,停止利息,最长五年内不涨利息,每个月偿还的都是本金。

第三,不再被催收,不再被起诉。

第四,每个月可以还固定少量的还款,自己不用再担心害怕,也可以腾出更多的经历去好好奋斗。

停息挂账也有两大危害。

第一个就是协商成功之后,你的征信报告上会体现出来一个指腹,这也就意味着你基本上和银行的所有贷款业务和信用卡都绝缘了。

第二点,当你协商成功之后,你就不能再有一次的逾期,因为一旦逾期,之前的协议就会作废,并且按照协商之前的金额进行计息复利,所以我们在协商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自己的偿还能力,不要盲目的去达成这个协议。

二、停息挂账的申请条件

条件一:持卡人具有还款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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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二:持卡人具备分期还款能力;

条件三:持卡人已经逾期而且无法一次性偿还欠款;

条件四:持卡人想回归正常生活环境的,停止催收电话不想被执行的,不躲避催收。

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就可以主动联系银行,告知自身情况,有还款的意愿,并说明原因无法一次性还清,无法承担这笔债务,想申请个性化分期还款,并告诉自己能承担的分期期数以及一些材料证明。

三、停息挂账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三、停息挂账的好处与危害?

好处是逾期的欠款可以分期还款,并且不会再产生新的逾期利息;

坏处是逾期的欠款未还清之前,用户无法办理任何信贷业务。因此,停息挂账其实是有利有弊的,用户选择停息挂账后,一定要尽快还清逾期的欠款。

拓展资料:

预收账款挂账长期或者大额挂账的现象主要分两类:

1、非主观故意行为。部分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到预收账款、发出货物后未将全部货款结转销售收入,未能及时足额纳税;以上偏差并非企业故意偷逃税款,主要是会计人员对税法的学习和理解不够,或误将预收账款结算方式当作分期收款结算方式进行账务处理,或认为没有收到全部货款及开具发票就可以不记收入而未结转销售收入。

会计人员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时间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会计人员过多的从会计制度角度,考虑谨慎性原则,强调所有权的实际性转移,而忽视税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实现就应纳入收入,缴纳税款,混淆“预收账款”、“分期收款”等结算方式,将本应属于收款在前,发货在后的预收账款误按分期收款进行账务处理。

2、存在主观故意行为。纳税人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某一时间贷方余额为较大。该企业经营产品属于非紧俏商品,基本上是买方市场,购货单位先付款后提货的可能性较小,故检查重点放到“预收账款(暂收款)”账户。

此账户反映某一时间段贷方发生额比较频繁,故通过抽取调阅发生额较大的凭证详细检查。经查阅其业务日报表和销售部门的发货记录,发现付款单位已将货提走,但发票未开,从而确定为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只是部分余款未结。

经过逐项核实,发现该企业将销售货款挂“预收账款”,未转入“商品销售收入”,少报销售额,不缴或者少缴纳税款。

另外,部分纳税人滥用收入确认要件,故意推延纳税时间。如有的企业利用甲方因整体交付和付款计划安排而不及时索票,滥用收入确认要件,以未验收而不满足合同确认的所有权转移,推延纳税时间。

如电力行业,甲方付款有一定的付款时间规定。根据行业惯例,要5年后才付款,设备供应商也按照5年确认收入,而电站投入商业化运作一般只需要3年时间。这样会面临涉税风险,应当从实质上把握预收账款确认收入。

应税收入长期挂“预收账款”,在税务机关的检查中是经常遇到的。对此税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审核账簿与查看实物相结合,掌握货物发出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