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合同为约定终止时间工程延期怎么办
目前没什么影响,主要是看合同。监理合同按月计量的话,能多得钱,按总价计量的话,就没有了。合同中都应该有详细规定的。
造成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二是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前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称为工程延误;而后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称为工程延期。
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审批工程延期时间。经监理工程师核实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应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的处理方法:
一、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二、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 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 行审查,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三、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工程临时延期批准和工程最终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 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四、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2、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六、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二、当工程施工拖延后,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首先必须对工作的逻辑关系有所了解,根据工作的逻辑关系及计划工期等找出关键线路,可以采用project或梦龙或P6等软件来做甘特图或网络图。
如果确定该工作在关键线路上,则可能拖延的时间对总工期有影响,必须采取措施。(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不会是拖延的时间,因为会采取一些措施如增加资源,采取赶工措施,后续工作快速跟进等等都可以补救。)
如果该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就要看看该工作的自由时差也叫浮时,该工作的自由时差如果超过拖延的时间,那么该工作拖延还没有对总工期产生影响。
工作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监理工程师
三、我是一名刚入行的监理,由于施工单位的问题导致工程延期,我们应该如何进行索赔,内容应该怎么写?谢谢
楼上大哥说的很明白,监理和施工单位是一个平行关系,哪方都没有对对方有任何直接性责任关系。至于索赔的事,一般要看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处理结果,如果有经济处理,那么你可以根据施工监理合同的相关内容提交报告,如果甲方和施工方关系不一般(你懂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如果需要写报告,其实就像写监理联系、通知单那样,开头些明情况,然后你把合同中的内容写上,最后请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对监理费进行追加。(题外话:现在真正通过招标竞选的施工单位,几乎没几个,所以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在没搞清楚甲方和施工方关系前,应先静观其变。还有,这件事最好还是由你们总监与甲方现场代表先商量下,毕竟都想长期合作。)
四、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到期但还没完工怎么办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到期,但实际工程还没完工交付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延长期间的监理服务酬金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或参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的规定协商解决。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摘录 :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拓展资料:
一、什么是招标
1.招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于大宗货物销售、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和承包、服务项目的采购和提供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模式下,项目采购(包括货物采购、工程承包和服务采购)的采购方通常作为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向一定数量的招标人发出招标采购信息。特定供应商和承包商,以提出所需采购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提供服务的交货日期、竣工日期或时间等招标采购条件,以及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2.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表明有意选择最能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和承包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各拟提供采购所需货物、项目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投标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条件。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等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选择最佳投标人,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投标也称为投标。招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投标是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技术、经济方法的应用以及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作用的产物。招标人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通过提前公告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投标人按同等条件平等竞争,组织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按规定对众多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
3.程序,从而选择项目的中标人。其本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好的商品、项目和服务。“出价”的对称性。是指其中一方(招标人)提出自己的条件,要求另一方(投标人)买入或卖出。因此,招标可能是为了买卖(如土地招标)。在政府采购中,招标是一种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