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长时间不去学校算是自动退学
学生不去学校算是自动退学的时间,取决于学校规定
学生本人无理由旷课达到一定时间,例如两周或者一个月,学校可以劝退学生,也可以办理自动退学,自动退学属于程序性问题,该生无法获得毕业证,即无法从本学校毕业,学历不会更改,解决方法为,可以找学校领导和老师,进行沟通交流,将惩罚从轻处理。
二、什么叫自动退学。?
未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入学等情况的,学校予以退学处理。例如:
《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2、2017修改)之第一章“入学与注册”中的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章“退学”中规定:“劝退学生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不办理旁听手续者,应予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予退学”。
扩展资料:
自动退学办理流程
1、学生到教务处学生(退)学申请书;
2、填写个人资料及退学原因;
3、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查及签字同意后,然后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4、教务处复核、审批、备案;
5、学生申请自动退学获准后,应按学校规定及时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工业大学教务处-自动退学办理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黄山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关于余洲等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告
三、高职请假多久会被退学
10个工作日。根据查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休学期满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做什么处理
法律分析:因病休学后复学即持原校开具的休学证明和区县级医疗机构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即可复学。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期满,应在规定时间向教务部交复学申请及“休学证明”,填写“复学审批表”。教务部核准后,开具“复学通知书”。学生持“复学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休学期满,不及时来院办理复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2、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将病愈证明及“复学审批表”送校医院审查,并签署意见,经学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法律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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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办理退学手续
办理程序:
退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报告,送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作退学处理。经批准退学的学生必须在退学文件公布后的1个月之内办理好所有离校手续,学校按规定发给相关证明。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或擅自离校者,不发给任何证明。
1.自动退学的本人提出申请(附家长意见)经多次多方劝阻无效,由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和指导员签字报学院领导批准。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并盖公章后,教学干事填写退学申请表及学院报告,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经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处务会讨论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2.因学业劝退退学的学院将符合劝退条件的学生填写退学申请表及学院报告,经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经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处务会讨论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3.因病退学的由学院根据医院意见填写退学申请表及学院报告,经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经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处务会讨论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4.因出国退学的本人提出申请(附家长意见),经学院领导审批后转学生处、教务处会签,报主管校长审批。
逾期二周未注册退学的由学院填写退学申请表及学院报告,经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经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处务会讨论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主管校长审批后,编文号打印退学文件下发至学院,学院接到文后通知学生办理退学手续(一个月内),并将退学文件复印件盖院章后交给学生,学生到校教务管理办公室开具离校通知单,离校通知单办好(各部门)后,携学院开出的成绩单,到校教务科开具退学证明和肄业证书。
扩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第二章第五节第27条第五节:退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6.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二十八条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退学的本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参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