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问题一:借款人不还款怎么办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以及超期的利息,

问题二:借款人拒不还钱也不到法院怎么办 你到法院起诉后,他不到不影响判决结果,到时候判决下来你在写个强制执行申请书就可以执行他的财产了。

问题三:借款人拒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对方名下没有财产,法院也没什么办法帮你执行到钱,但是如果对方有财产而法院不执行,你可以向法院审委会申诉或直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问题四:有借条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1、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2、关键是债务人要有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有财产就好说。 3、你还要注意一个诉讼时效问题。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你起诉法院也难以支持你的权利了。 4、申请支付令的话,如果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最终还是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各有各的利弊。 5、仅凭借条直接申请支付令的案例几乎是没有的。因为借贷关系还涉及到其他凭证,比如出借人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时的资金交付凭证。 6、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和存在,而资金交付凭证才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 7、借贷关系成立只是解决了借贷关系是否存在的问题,对于借贷关系是否生效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则是合同生效制度才能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仍然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制度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肯定或否定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 8、《合同法》第197 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210条也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9、由此可认定,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有借款的合意外,还需有实际交付款项的事实存在,当事人之间才能确立债权债务关系。 10、所以,借贷关系的确立,关键在于借款是否交付。如果已经交付,则合同生效,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如果未交付,则债权债务关系尚未确立。国家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主要是由于公民之间的借款合同往往是无偿的。如果认定合同成立就生效,则贷款人一方一旦同意借出款项,就必须按照约定提供借款,如此加重贷款方的责任是不公平的。 此外,还有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些,都不是仅仅凭一张借条就能查清事实、解决问题的。 故,在司法实践中,仅仅根据一张借条直接申请支付令的案例几乎是没有的。 081239

问题五:点滴身边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点滴身边有双重本息保障计划,首先设置风险准备金,即当每笔借款业务成交时,点滴身边都会从自有资产抽取一定比例金额作为风险防范应急资金,在借款人发生逾期时第一时间进行垫付还款,垫付后再由点滴身边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其次设置保证人回购责任,即与点滴身边合作的O2O关联方对投资人债权承担无条件回购责任,通过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形式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旦借款发生逾期,可第一时间对借款人剩余债务本息进行代偿。

问题六:我是民间借贷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我该怎么办?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青海债务逾期处理办法(青海省投债务问题何时解决)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

问题七:借款人不还钱,打电话不接,家里找不到人怎么办? 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者借条等依法起诉解决。

问题八: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不还款怎么办?? 先谢谢大家! 法院有执行庭,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早点申请,小心欠款人转移财产,否则你就很难执行了。

问题九: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怎么处理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呢?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问题十:欠钱者逾期不还借款人会怎么办? 先沟通,是否他是一时没有能力还上。如果是,那么看你们关系好坏,看是否通融下。如果是恶意欠款,且对方明显摆出一副无赖的样子。那么,法庭上见!!

二、青海省投重整期限

12月24日,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延期重整公告,原因是公司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战投引入工作尚未完成;同时,也揭示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涉及信托项目包括中泰信托恒泰18号、光大信托盛鼎1号、中融信托享融188号等,其中,除中泰信托外,其他信托公司均已完成投资人的本息兑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三、如果逾期了实在没钱还怎么办

如果逾期无钱还款,客户可以及时与贷款机构沟通,申请延期还贷,或者申请减免部分罚息,为自己的还款争取更有利的条件。当然,你也可以向亲戚朋友借钱。第一,可以偿还逾期贷款和罚息,尽力解决债务问题,控制逾期的影响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根据上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永久资不抵债,只能以债务人个人现有财产清偿,由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然后投入执行,也就是说,债权人会拿债务人有多少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

四、贷款逾期怎么办

正规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正规贷款还不上的解决方法: 向机构或者银行写申请书,说明原因。 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寻求帮助,借钱,并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还给他们,凑齐贷款。 变卖自己身上值钱的东西,比如房产。 尝试向银行申请展期,并进行凑款。 尝试沟通,打电话向银行说明情况,分期付款。 正规的银行贷款逾期不还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贷款人或者用户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时间上的问题。如果逾期,可能会影响自己以后的一些征信记录,影响自己的诚信档案,所以用户一定要在重要的时间点向银行还上需要还的欠款。 正规银行贷款逾期不还的后果有哪些? 第一,逾期不还,银行会打电话进行催收,在给自己造成困扰的同时,也影响自己的信用。在初期,如果用户还不上贷款,可以向银行说明情况,并作出承诺,申请银行还款的展期。 第二,如果用户逾期90天以上,则视为严重逾期,会影响用户的征信档案以及信用记录。对自己以后买房买车等产生影响,最重要的是可能影响到自己的工作,让别人以为你是一个不讲诚信的人。 第三,如若贷款一直拖欠,可能会被起诉至法院。如果法院判决之后,用户仍然未进行还款,则可能进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自己以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