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千的小额贷款不还的话,会上征信吗?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上信用贷款平台应运而生,正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即使一两千的额度对于很多人来说也可以进行应急,肯定有人会问:“一两千的小额贷款不还的话,会上征信吗?”

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在这里给大家解答一下:

首先要正确理解征信的含义,征信其实就是中国人民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征信,也就是说每个人的金融信用信息都会记录在这个数据库内

第二,所谓的上征信其实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其实不管是银行还是网上的信用贷款平台,只要是接入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管你是否逾期,机构都要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如实上报你的信息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就是说只要你在接入征信系统的机构进行贷款,那么就会有一个授权的过程,机构就会不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上报你的金融信息,包括贷款使用情况、是否逾期等。

第三,如果在使用贷款的过程中产生了逾期,那么机构就会将你的逾期信息上报至央行征信系统。

总而言之,不管你的账户是否逾期,只要是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机构都会将你的信息不定期如实地上报,只不过如果你的账户产生逾期就会有一条逾期记录,而正常使用就会显示正常。

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逾期信息是否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主要是看机构的上报时间,一般机构上报客户信息至央行征信系统都是有一个固定的时间的,不同机构会有所差异,如果一个机构是在每月5号上报,那么只要你在5号机构上报之前还款就不会有逾期信息上报,而且机构上报征信跟逾期金额大小是没有关系的,即使是一块钱,只要产生逾期,同样会被记录在内的,你懂了吗?

花呗借给别人用了,欠了一千多,他不还的话怎么办?

您好,应立即还款,如果一直不还的,支付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裁定有能力还,但是拒不偿还的话,情节严重的话会坐牢,除此之外,一直不还钱也会被纳入征信系统。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2)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扩展资料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欠钱不还怎么处理才能上失信名单

如果将债务人拉入失信人黑名单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当然此请求提出之后并不一定就会被法院所受理。法院将债务人拉入失信人黑名单请求之后,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核实债务人是否之前被限制了限制消费令,若被限制了,但债务人也违反了限制消费令的规定,就会被拉入信用黑名单。如果满足其他法定情形,也会被拉入信用黑名单。

法律分析

如果想把债务人拉入失信人黑名单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现阶段,把老赖归入黑名单,只有两个途径:

1、法院自动把被失信人拉入黑名单。一般法院强制实行未果后,且被实行人又契合失期行为的条件,那么法院就会直接把被实行人列入黑名单。

2、由请求人向法院请求把被实行人列入黑名单。请求人只要以为被实行人契合以上失期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将其归入老赖黑名单。请求时,一般也要提交请求书。请求书要写明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目前只有法院有权将公民拉入信用黑名单,拉入后需要将相关公民的信息公布。由于可以被拉入黑名单的情形是法定的,故此对于债权人来说,发现债务人的行为满足法定情形之后,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债务人拉入失信人黑名单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