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违约应当怎么办

在租赁物未交付、交付迟延或租赁物与合同不符时,对于出租人,承租人有权:1、拒收租赁物,除非出租人已提供了符合合同规定的租赁物对其违约做出补救;2、终止租赁合同,并有权收回预付的任何租金及款项(但应减去承租人从租赁物上获得的利益和合理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在融资租赁中,有哪些需要处理的具体问题?各自的处理要求是什么

以下答案参考自融租之家,希望能帮到你

1.如何支付租金?

答:为了简化客户每期支付租金的手续,减少费用支出,实现租金的自动扣收功能,融资租赁公司建议客户通过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 “工行”)的批扣业务系统支付每期租金。客户应持有工行的个人存折或银行卡(仅限工行灵通卡)。客户如无工行存折或卡,请直接至当地工行网点开立个人存折。开立个人账户时所需提供资料,请详见 “其他说明事项”。

客户需在约定还款日前,在指定账户内存入足额资金,以备扣收。约定还款日,在客户指定账户中将会自动扣取租金,无需客户再行采用电汇及其他支付方式,或支付银行汇划费用。

2、租金结算日期为哪天?

答:根据设备的起租日期,如每月逢五(如5号、10号、15号、20号...)为租金结算日,遇节假日依次顺延。

3、租金采用何种方式偿还?

答:租金按照等额年金法偿还。

4、融资租赁期限为多长时间 ?

答:融资租赁期限一般为12—36个月。

5、租金如何决定?

答: 租金将由租赁金额、租赁期限和利息等因素综合决定,具体金额可参照本站“计算器”功能计算得出。

6、租赁期满后如何处理 ?

答:租赁期满后物件的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逾期客户处理方法(融资租赁租金逾期的违约金)

1)客户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返还物件;

2)客户将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100元购买物权,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将物权证明转移给客户。

7、审核前客户应准备哪些资料 ?

答:融资租赁申请书

融资租赁报价单以及偿还计划表

用户基本情况表

租赁申请附加文件以及资料目录

经销商特别审批申请保证书(如有)

融资租赁物件基本情况表

客户资料(客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8、提前还款手续有哪些 ?

答:客户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向本公司申请提出提前解除合同,获得书面同意的,客户需在解除日支付如下款项:

1)截止合同解除日内全部逾期租金及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间的罚息

2) 截止合同解除日未到期本金的应计利息(按租赁利率自上一期租金到期日起计算)

3) 规定损失金(按照合同解除日未到期本金和期满选择价格的110%计算,不包括本公司为收回及管理物件而产生的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