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逾期不履行采购合同义务的
我国政府采购法没有违约责任的法定条款,招标投标法只是规定了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但没有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
(2)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金周转不足造成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债务拖欠。
(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行标的不当。常见的有产品的品质出现问题,包括质量与要求不符、标准不符、产品有瑕疵等;交付的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保管物损坏,代理权不明确出现滥用代理权等。
二、如何处理供应商延迟交货
如果在采购合同中,定义了惩罚措施,则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相应条款,下次签订合同时,可进行补充。
如果确定为供应商责任,且影响非常大,例如导致停产,则应立即召集供应商开会讨论对策,并应向供应商索赔,如导致你们的客户也停产,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产生的费用。如果供应商说我不做了,则一方面要按照合同追求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求备选供应商供货(如果没有建立备选,则说明你们的体系不完善)
建立供应商定期评价系统,将准时交付业绩纳入评价系统。如供应商准时交付率一直很低,则可以考虑1)发警告函限期改善,2)太严重的可以考虑将订单逐渐转移至备选供应商。
三、供应商交货不及时怎么办
2. 订单量少,供应商也不愿意配合,这个时候适当给供应商一些利润,让其先赶货,然后将其卡嚓掉,换家新供应商,一开始签订合同,故意拖延交期的可按2%每天扣除当批货款。3. 与供应商确定批量交货期,定时下达订单,一个规律性的计划模式对采购及你的供应商是有很大帮助的,也就是说你是每月或每周的几号给你的公司准时下达订单,这样你的供应商会给你预留一定的生产能力,便于交付你的货物,另外,要与你的供应商确定一个交货的周期,例如1000件的交期是多少、2000件的交期是多少,用书面的方式确定下来,这样你自己胸中有数,你的供应商也要尽力履行自己的承诺;有些时候你自己单方面认为供应商交货不及时,供应商此时可能还要埋怨你下达没有规律性及未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提前下达订单等等,所以这一点你要做好。4. 采购周期内预留安全库存:与供应商双方约定好交货周期后,你就要在对发下一次交货前预留在此阶段内的安全库存,以便保证生产,安全库存的留取量有多种方法计算.5. 订单的跟踪:对于采购员来说,做了以上两点,不是只等着收货就可以了,在订单下达后,在供应商的生产周期及运送时间内,你要对所下达的订单进行跟踪,时刻了解货物的状态,遇到意外情况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影响公司生产。6. 合同条款的执行:相信你们公司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对对方延迟交货也有一定的处罚措施,我不太赞同双方针尖对麦芒,严格执行合同,没有疏通的余地,这样双方业务人员做起来感觉比较生硬,毕竟中国还是有个“情”在里面的,所以不要生搬硬套合同,但是对于履错屡犯供应商,也要进行适当的处罚,以作警示!7. 双方互通有无:定时与对方业务及主管层面的人进行沟通及交流,原则上面可以半年一次,要求对方对你半年的采购工作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你也对对方的半年工作做一些评价,及制定一些改进措施,相信在这种环境及方式下,大家都能够接收对方的意见或建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