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投诉办理规程:如何正确有效的维护自身权益

;     个人征信对于每一个人都非常重要,每年需要查询1-2次,可以对名下贷款、信用卡、缴费情况、账户明细了如指掌。如果发现信息有错误、遗漏、异常,那么可以选择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投诉,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个人查询征信报告,发现有异议,可以向放贷机构(柜台、客服电话)或征信中心提交申请。

      2、放贷机构(柜台、客服电话)或征信中心进行核查。

核查过程:

      总行-分行-经办机构

      1)调阅对比原始材料

      2)第三方共同协查

      3)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3、把核查结果通知给机构

      4、再由工作人员反馈给投诉人

征信投诉处理的说法正确(征信投诉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温馨提醒:

      1、处理投诉异议需要20个工作日,因为要经历以上这么多道流程核查;

      2、除了本人以外,还可以请他人帮忙提交投诉申请,必须带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如果对投诉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征信中心申请在信用报告添加“本人说明”,另外还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30日内会得到反馈。

      4、另外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第四章异议和投诉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