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拆迁回迁房合同三年交房违约了4年才交房怎么申请合同违约赔偿?
地方政府拆迁按照合同3年交房给拆迁户,但是有于施工单位没有到期交付,拆迁户可以申请向地方要求补偿,政府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地方法律申请解决。
二、关于回迁房屋延期交付的法律赔偿问题。
你好,开发商的行为严重违法。你可以去起诉向法院。
我说之前提醒一下,和开发商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看合同有没有违约条款 也就是逾期交房有什么补偿的条款 这样就以后没那么多问题了。
首先,你和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有效,拆迁人应该按照协议约定赔偿给你。
其次 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最后,你要与开发商就逾期交房问题惊醒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你可以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合同法》第107条;进行维权。
拆迁人延期交房,属于合同法第94条,即:延期交房经催告后拆迁人在3个人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法院予以支持。如果当事人没有催告,你的解除权应该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自动消失权利。所以你可以先协商再诉讼 稳稳的!
对于你房子建设平方少了我也说2句;
首先,建筑面积缩水 构成违约,应承担责任。
其次,你可以线协商 协商不成 直接起诉 或者仲裁等都可以;
根据合同法107拆迁管理条例1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不能解除合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可以申请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以及利息。还有很多 我就不打了 困了。。。
你的选择:1 解除合同 2 继续履行合同,此时,要求拆迁人返还面积误差比3%以内部分的价款,超过3%的部分的房价款有拆迁人双倍返还。哈哈
只要你以起诉,所有不合理都会给你主张 睡了 晚安 希望我早上起来你采纳了最佳答案!
三、关于回迁房违约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一般也是按照房款的万分之五进行赔偿的。
3、合同按照总房价的万分之二作为起步价格的,违约金受偿一般是指已经结清房款,不管是一次付清还是做贷款,都是一次付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三十九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二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四、拆迁户回迁遇到房屋延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么算?
按照同期银行借贷利率来算。拆迁合同延期交房违约金按合同的金额来赔偿,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约定违约金也是希望合同双方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地方完工。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两方有合同商定的,按照有商定、没商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商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无商定的,按照同期银行借贷利率为准。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无一个统一准则,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能够以事实上损失为准则进行适当调整。因为拆迁房不是商品房,签的协议不是买卖合同,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延迟交房赔偿,这一点大家要认清,但是安置费应该给付达到交房实际时间,此外,要求索赔违约金,就要看协议中具体的延迟交房条款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是只赔付安置费和过渡费的。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一般也是按照房款的万分之五进行赔偿的。
3、合同按照总房价的万分之二作为起步价格的,违约金受偿一般是指已经结清房款,不管是一次付清还是做贷款,都是一次付清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