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到报废期怎么处理?
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摩托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登记,并禁止上路行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摩托车应当报废:
(一)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
(二)使用年限达到8-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7-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具体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以上使用年限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四)摩托车燃油消耗量超过国家《公告》确定的相应排量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二十的;
(五)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六)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或噪音仍然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
扩展资料
报废程序
《办法》从第七条至第十条,对摩托车报废的程序、时限作了规定,一方面将现实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另一方面在报废管理工作中体现政府部门的主动服务。
在《办法》的第十条规定:“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本着服务、便民的原则,在摩托车检测、报废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条件”,提倡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途径,方便群众,予管理于服务之中。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
摩托车到了报废年限应该怎么处理?
需要提供摩托车车牌,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车辆登记证书等,将这些全部交到摩托车回收点(厂),在工作人员确认之后,开具回收证明,最后交到当地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所有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如果不报废,就有可能被处1000元罚款,更严重甚至会被拘留,但主动参与报废可获得相应的补贴。每个地方的报废政策和补贴各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摩托车报废标准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5、正三轮摩托车行驶里程达到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里程达到12万千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