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处理空头支票

一、如果对方开的是空头支票,银行已经收了支票并做帐务处理。银行首先要通知对方将帐面款项存足,以支付这笔款项。如对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款项存足,那么会受到对方开户银行对他的罚款,对方开户银行有义务将此款支付给你公司。如你公司与开户银行往来对帐单中无此款入帐,你应该以存支票时银行盖印的进帐单去核对具体情况。根据情况具体对待。

也就是说,先同银行核对此款是否已到帐。

否则,对方开据空头支票是违返票据法的!

空头支票逾期怎么处理(屡次开出空头支票银行如何处理)

二、如果没到帐,起诉的话需要该空头支票原件、银行拒绝付款的证书原件、你们之间基础法律关系的证据(如买卖合同)、被告单位的工商基本资料。如果该支票上有背书的,在上面背书过的单位或者个人也列为被告,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原告先交付,由败诉方承担。

二、开空头支票罚款标准是多少?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一、对签发 空头支票 的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 行政处罚 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提高社会信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依法对签发空头支票、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 支票 (以下简称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 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停止执行。 (二)处罚依据和标准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 (三)处罚程 序 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参照《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操作流程》(附件),制定本辖区的处罚操作流程。 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 3、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四)罚款缴纳和手续费的支付 空头支票罚款的代收机构的确定、代收手续费和协助执行手续费的拨付等,按《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空头支票罚款缴库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29号)执行。 综上所述可知, 开空头支票罚款 标准是 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以骗取财物为目的除外 。以及相关内容的处罚依据和处罚程序等延伸的介绍,方便大家了解。总之, 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大家请确认支票是否符合之后再作打算。

三、银行空头支票怎么处理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首先,作为空头支票,这张支票就作废了,只能让出票人再开一张支票了。其次、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