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能对个人征信提出异议申请?
; 现在,个人征信对大家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因此,注重保护个人征信的朋友在逐年增多。在查询个人征信的过程中,大家可能会对一些信息存在异议。那么,如何能对个人征信提出异议申请呢?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内容。
一、申请方式
1、本人提出异议申请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当地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2、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申请
大家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申请。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委托人及代理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填写完成的《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二、信用报告异议处理流程
1、征信中心受理异议申请后,将联系有关商业银行进行核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异议申请人;
2、到规定的15个工作日后,异议申请人可到征信分中心领取回复函。
三、《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完整、准确填写电话号码;
2、“异议描述”项必须包含所涉及的业务和认为存在错误的数据项。
二、征信有异议怎么申诉
向征信机构申诉即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