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还不上,会坐牢吗?

信用卡逾期的是否会坐牢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信用卡构成了恶意透支就有可能坐牢,但是最终是否会坐牢主要还是取决于银行是否会对自己进行起诉,一旦被起诉也就非常危险了,因此用户如果信用卡逾期,一定要在银行起诉自己前处理好自己的逾期,避免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一般为了避免银行对自己进行起诉,用户在逾期后一定要积极的联系银行处理问题,并且不要逃避。用户可申请延期或者分期还款等,一般只要用户有还款的态度及实际行动,银行一般不会对逾期用户进行起诉。

虽然用户只要在处理自己的逾期还款,银行一般不会对其进行起诉,但是用户一旦逾期,征信不良记录是一定会产生的,因此用户如果后期想要保证自己的征信记录,只能按照要求还清欠款后,后期不出现任何逾期还款的情况,一般2年时间不良征信记录便会从征信报告中消失,5年便会从征信系统中消失。

不清楚自己征信情况的,可以在微信找到:快卡测 等小程序平台上获取一份信用报告,查清自己的逾期记录,及时了解自己的征信情况,以免征信黑了也不知道后悔莫及。其实,大多数的银行也不希望用户的征信上有污点,一般在信用卡逾期之后,银行都会适当的给点时间的,但是最好还是不要逾期了。

得尿毒症欠信用卡三十万咋办

欠钱不还的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信用卡逾期了无力偿还会坐牢吗

1、如果是进行正常的消费而没钱还信用卡的,属于民事纠纷,不需要坐牢,但如果有恶意透支信用卡等情况,并且不还款的,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刑。

2、信用卡不还会造成信用卡还款逾期,影响持卡人的信贷记录,日后的信贷需求往往都不能得到审批。

扩展资料:

信用卡逾期后果有什么?

信用卡逾期将后产生以下后果:

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首先,信用卡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以后想要在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办理信用卡、贷款等业务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2、产生罚息:

一般信用卡逾期银行会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来计算罚息,按天收取,按月计收复利,直到还清为止。

3、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持卡人逾期90天以上,银行会起诉持卡人,如果逾期金额较大,还可能被判刑。

欠债人患尿毒症无力偿还债务法院怎么处理?

既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法院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也就是法院也没办法。

法院肯定会判决你还钱,如果你不还,法院会强制执行,但是你没有什么财产,他的强制执行就是一句空话。

信用卡逾期还不上会坐牢吗

不会坐牢,你所欠的欠款不多只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所以不会坐牢。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和《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恶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

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

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

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

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000元为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