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项发票过期未认证怎么办?
进项发票过期未认证,这张发票所列示的进项是不能再抵扣了,但可以把这笔进项税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
二、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认证怎么办?
以上海市为例,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认证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一、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索取《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和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格式(以下简称:电子清单),填妥后需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纸质和电子文件。
二、纳税人应对逾期原因进行书面说明,并承诺其真实性及尚未进项抵扣,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证明件属多用途的,应分别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返还原件。
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单进行编号管理,编号规则为:税务识别码前六位+四位年号+四位顺序流水号。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相关抵扣凭证是否已申报抵扣或已失控等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除电子文件外,应将申请资料退回纳税人,并告知原因。
五、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在申请单核对资料栏填写税收管理员、税务所、税政部门和分管局长的审核意见,随正式文件及其他资料一并上报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如遇企业申请较集中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分批汇总上报,由市局统一按规定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六、经批准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
扩展资料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条 纳税人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一)《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
其中,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
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下发《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本市具体操作意见的通知
三、进项税未认证如何处理
问题一:未认证进项税在账务处理中是怎么运用的 首先,你要确立一个意识,既然你已取得发票且已认证,那证明该业务已发生,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你必须入帐,没付钱不代表没发生,你应该做往来帐,况且你每月底的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还要与增值税申报余额要保持一致,因此,最基本的进销项发票当月已经认证当月必须要入帐.反之,月底你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未认证,可以不入帐,如果你仍想叮入帐的话,只能按未取得发票性质处理,记入预提费用.
问题二:进项增值税发票已经入账但未认证怎么解决? 不要填到申请表中,等到时认证完才填申报表中,等到你认证完你填到表二中,因耿报表是从下往上填你先35栏你个月认证了多少进项票。
问题三:对于已入账但未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将帐本上的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下月认证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问题四:期末未认证的进项税发票如何挂账? 在应交税费下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比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金),认证的当月可以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就可以。
问题五:进项发票没认证时怎么做账务处理 1.进项发票未认证时,做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认证通过,抵扣时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进项
3.注意:发票开出180天内,必须认证抵扣。
问题六:进项发票未认证网上申报也拿来抵扣了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 及《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在相关的规定中也没有关于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90天未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或在认证的当月未抵扣的问题予以明确。即不能退回开具的企业,也不能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实际工作中这两种情况还是会不时出现,尤其是超过90天未认证的情况比较多,对于这一问题,相关法规中即无惩罚性的规定,也无超出认证期限该如何处理的规定,使对于这一问题的规定 处于一种真空的状态。以至出现这种问题时,税务机关不知该如何处理,纳税人更是不知如何是好。 多数的情况下,只能让纳税人不抵扣进项税额,而将已过认证期限或抵扣期限的发票所记载的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的成本的方式进行帐务处理。但使这样作其实也没有文件明确的规定。而且这种情况在实际操作中也很容易产生问题。因为纳税人取得的这类发票,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确认,不能确定发票的真伪。很容易产生虚开发票的问题。不能抵扣税额,但按上述的方法,却还要在所得税前扣除购进货物的成本。仍然存在很大的隐患。有可能造成所得税流失。 而且这一规定对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也存在不很严密的地方。如果纳税人在超过90天的认证期限后到税务机关认证,金税工程系统以无法认证,但系统中并无相应的记载,如果税务机关的相关人员给这种发票加盖了无法认证的印章,在无法验证的情况下,纳税人仍可以以无法认证的理由到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处理。 现在总局正在准备修改发票管理办法,应该在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中加以明确。有两种方法可供参考:如果金税工程系统中对于企业的报税信息的保存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或本来删除期限就超过三个月的话,可以考虑对于认证期限给予一个过渡期,对于超过三个月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然后可以在半年内给予认证,认证通过后。在相关的处罚执行后可准予抵扣。对于超过半年内仍未认证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确作废,即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作为费用入账。如果金税工程中存储的信息量过大,可以考虑对于已经比对通过的企业报税信息在3个月后删除。而对于没有认证信息,未进行比对的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保留至六个月。过六个月仍没有认证信息的则从系统中删除。如果上述方案无法实行,那就采用第二种方案,就是明确超过90未认证的发票一律作废。对于认证当月未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要作出明确的规定。让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有章可寻。
问题七:没有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怎么办 常规非正规的做法是:商贸企业,一般情况下肯定有些商品无法取得发票却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有些取得增值税进项票的商品,销售时也有许多不要求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税务查的不严,进项税额跟销项税额持平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用户比较多,进项税不够抵扣的话,就需要缴税了~~
通常做法,不给开具发票的商品,按不含税价核算,这样成本降低,而销售时,也分含税价与不含税价~`这样,即使缴纳增值税,也不会有公司来负担额外的费用,仅需要缴纳自己流通环节应该缴纳的~~`
这么给你回答不知道会不会违规被删~~汗
问题八:过期未抵扣的进项发票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自开出之日起180天内要抵扣,如果你们没有抵扣,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或者处罚,但是财务上要做处理,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和供应商协商,退还该发票,由对方作废后重新开一张发票给你们,由于开票日期变了,所以新开的发票可以抵扣。另外一种处理方式为不抵扣,不更换发票互直接用这张发票入帐,但是不抵扣进项税,将税金做为购买商品的成本一并入帐,相当于你们收到的是普通发票一样处理。
问题九:以未认证进项增值税入账,可发票认证期限过期,未认证进项税额转出分录怎么处理 你的发票是什么项目,税金就进什么科目,如果你当初的100元进了管理费用,供17元的税金同样也是进管理费用。
问题十:进项票未认证,但是款都付了,怎么做账呢? 20分 楼上的入账方式也是可行的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
借:应付账款-某单位
贷:银行存款
认证后
借:原材料等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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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
因为动产进项是能认证抵扣的,,所以,,,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或应付账款-待抵扣税金{最好设置二级科目}。。。
账务处理应该是
借:在建工程
借:其他应收款-待抵扣税金(或其他应付款-待抵扣税金)
贷:银行存款
认证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未认证进项
但,银行存款,,是没有办法 分 两次 跨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