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职人员银行逾期贷款会诫勉谈话吗
经催收未还清贷款的,是公职人员的,由县监察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偿还贷款;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由同级人大、政协进行诫勉谈话,限期偿还贷款;是村组干部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偿还贷款。经催收或行政清收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的,由金融机构申请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清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二、公职人员贷款逾期无力偿还咋处理
遇到公职人员欠钱不还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借款借据等,在多次催讨仍然不得的情况下,可以试着与其单位领导沟通,让他们协助催讨债务。如果还是无效的话,必须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三百八十七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